关于拟作出《舒城柏 (略) 春秋乡柏家岗村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舒城柏 (略) 春秋乡柏家岗村水泥制品项目环评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64-*
地址:舒 (略) 生态环境分局三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8月7日
联系电话:0564-*
地 址:舒城 (略) 县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县春秋乡柏家岗村
项目建设单位:舒城柏 (略)
环评单位:六安方青 (略)
建设项目概况:舒城柏 (略) 成立于2023年10月,是一家从事于建筑材料、水泥制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公司于2024年6月在舒城县春秋乡柏家岗村投资建设“春秋乡柏家岗村水泥制品项目”,项目规划建设一栋生产车间作为生产场所,办公场所利用厂区内南侧现有民房,规划占地面积4610.8平方米,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880平方米,购置搅拌机、喂料机、振动器、水泥筒仓、折弯机、调直机、切割机等生产设备,建设4条水泥制品加工生产线,1条钢筋加工生产线,用于水泥制品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年产雨水井盖*只、污水井盖7.*只、电力井盖*只、雨污管*只。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上料废气通过在搅拌机上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粉尘经仓顶圆筒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钢筋焊接烟尘收集后通入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原料全部堆放在车间内,原料堆场上方设置喷雾抑尘装置控制堆场粉尘排放; (略) 控制车辆运输粉尘排放;搅拌过程加水,在封闭筒仓内进行;原料输送过程保持输送带封闭;脱模剂使用封闭容器保存。
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3576-2020)中表1和表2相关标准;厂界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准》(*)中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设备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成品养护废水、地面保洁废水。项目设备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成品养护废水和地面保洁废水排入厂区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切割机、电焊机、振动器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经采取减振措施、车间隔声、定期维护后,西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要求,东、南、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产生的废钢材、雨水收集池沉渣、沉淀池沉渣和除尘器收集粉尘等集中收集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油桶、废脱模剂包装桶、含油废抹布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项目固废均能达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舒城柏 (略) 春秋乡柏家岗村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