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小微 (略) 建设管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 (略) 加快工业地产开发建设实施意见(试行)》、《 (略) 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龙自然资规告字〔2021〕8号)、《 (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龙土资告字〔2018〕1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入驻青瓷产业园一期名单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期从2024年10月22日起至10月27日止。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对公示对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 (略) 青瓷 (略) 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
反映电话:0578-*
地址: (略) 华楼街268号财富大厦10楼100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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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申请入驻青瓷产业园一期主体名单申请入驻青瓷产业园一期主体名单.xlsx
(略) 青瓷 (略)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