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 (略) (略) 分行2023年律师库资格补充入围项目,招标人为中国 (略) (略) 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中国 (略) (略) 分行2023年律师库资格补充入围项目(招标编号:HTCL-ZB-*)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为中国 (略) (略) 分行提供法律服务,包括诉讼、非诉讼事务等。每家供应商只能选择一个包件投标。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
中标人数量:
包件 | 机构范围 | 拟补充入围数量 |
包件一:农垦地区 | 农垦分行 | 不超过7家 |
包件二:西北部地区 | 大庆分行、齐齐哈尔分行、黑河分行、大兴安岭分行 | 不超过10家 |
包件三:东北部地区 | 绥化分行、伊春分行、鹤岗分行、佳木斯分行 | 不超过12家 |
包件四:东部地区 | 双鸭山分行、七台河分行、鸡西分行、牡丹江分行 | 不超过11家 |
?注:1.如某包件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拟入围家数的2倍,则针对该包件再发布一期公告。如实际参与某包件投标的供应商数量少于拟入围家数的2倍,则该包件按照实际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数量与拟中标供应商数量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
2.入围供应商使用原则:采购有效期内依据我行授权管理要求,二级分行权限内的外聘律师事项,由二级分行在区域内入围供应商中选聘;超过二级分行权限或重大、复杂、疑难的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外聘律师事项, (略) 范围内入围供应商中选聘。选聘方法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律师聘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选聘后与选聘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委托代理协议》或《法律服务协议》)。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分所名义投标的,应取得总所的授权委托书并承诺对分所的业务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2.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主管部门年检;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7日,每日9时0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还需上传以下材料电子版: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执业许可证;
3)投标人承诺;
4)投标人企业信息及“信用中国”查询网页截图;
5)以分所名义投标的,总所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承诺格式请下载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附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文件售后不退。
4.3下载者登*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
4.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在开标时领取;平台下载服务费、由“中招 (略) ”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4.5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 (略) 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 (略) 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6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官网首页右侧“帮助中心”,获取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
五、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q.com并电话通知( (略) 对中国 (略) (略) 分行2023年律师库资格补充入围项目的澄清要求,提供WPS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
六、项目说明会
招标人将举行项目说明会议,就本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向各投标人介绍情况。各投标人须派相关代表参加会议,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有关项目说明会信息请在会议开始前一天查询邮箱,不再另行通知。
会议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0月20日15点30分。
项目说明会形式:线上会议。
七、开标及投标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0月31日9点00分。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投标地点: (略) 二楼会议室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 址: (略)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韩宇奇、於佳
电 话:0451-*
电子函件:*@*q.com
业务监督: (略)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