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X高台镇陶仪村龙水组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略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略如下:
一、项目名称
X高台镇陶仪村龙水组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二、工程地点及概况
该工程位于高台镇陶仪村龙水组。主要建设内容:场地平整、青石板铺装、略建设、排洪沟等,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设计为准。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为 * * * 万 * 仟 * 佰零 * 元 * 角 * 分(¥: ## .29元),含公司管理费、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专业建造师资质;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提交查验的材料
加盖公司鲜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司鲜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司鲜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司鲜章的针对此次投标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投标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委托代理人还必须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法人签章的委托书原件一份>;与本工程相关的工程业绩材料一份。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复印件需盖鲜章,原件备查)。
五、资料费:略文件和图纸(相关文件售后不退)。
六、公告时间:2018年#月#日至2018年#月#日(略)。
七、报名时间:2018年#月#日至2018年#月#日(节假日不报名)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及联系人:杨勇 高台镇村略
电 话: ## ;电子邮箱: ## @qq.com。
高台镇人民政府
2018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