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在提交环保验收申请材料前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9月7日起。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棒球运动用品加工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连城县庙前镇坪头工业区1号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建设一条棒球手套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件棒球手套。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宏国(龙岩) (略)
联系人:肖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九五 (略)
地址: (略) 闽侯县上 (略) 2号福州大学科技园2号科研楼6层
联系方式:0591-*
(四)环保措施落实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如下:
1、废气:
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主要废气为臭气,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通过减少真皮、皮革库存和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降低臭气对周边空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 (略) 进入庙前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营噪声,主要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减振来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
(1)边角料
皮革边角料由原厂家回收;真皮边角料定期由园区垃圾处理站清运。
(2)废包装材料
废包装材料定期由园区垃圾处理站清运。
(3)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定期由园区垃圾处理站清运。
(4)废塑料模具
废塑料模具由原厂家回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30天内(含节假日),建设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该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中,并将公众意见、建议向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馈。
建设单位:宏国(龙岩) (略)
公示时间: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