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芒康县“盐城”医院工程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芒康县“盐城”医院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芒康县“盐城”医院
建设地点: (略) 芒康县纳西乡
公示内容:芒康县“盐城”医院工程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全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q.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