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房 (略) 将于2024年9月20日10时至2024年9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京CA765挂轻型旅居半挂车(不带牌,不带指标);
起拍价:6.*元,保证金:0.*元,增价幅度:1206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即2024年9月17日16:00前)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 (略) 对该标的进行拍卖, (略) 络科技(北京) (略) 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此外的 (略) 未委托任何机构办理,由此产生的一 (略) 无关,自2024年9月5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14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400-*康诚 010-*贾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例如交通违章扣分、罚款、停车费等其他欠费情况等所产生的其他费用,除本公告特别声明外,均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1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 (略) 房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0月6日15 (略) 指定账户(:(2024)京0111执3499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 *823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略) 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十一、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10-*
法院监督电话:010-* (略) 房 (略) 监察室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房 (略)
网址: http://**
此公告同步在“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网”上发布。
(略) 房 (略)
二O二四年九月四日
本次拍卖如有疑问,详情请咨询:400-*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 (略) 拍卖房产个人贷款业务:
联系人:康诚 *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光华支 (略) 拍卖房产个人贷款业务:
联系人:关经理010-*/*
中国 (略) 北京长安支 (略) 拍卖房产个人贷款业务:
联系人:康诚 *
上述贷款业务具体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与该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 (略) 无涉。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 ||||
标的物名称 | 京CA765挂轻型旅居半挂车(不带牌,不带指标) | |||
处置依据 | (2024)京0111执3499号 | |||
标的物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4)京0111执3499号 | ||
标的物权证情况 | ? ? 机动车登记证书 | |||
标的物所有人 | 杨某某 | |||
钥匙 | 有 | |||
所在地 | (略) 怀柔区龙山新新小镇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略) 房 (略) 查封 | ||
抵押 | 无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物情况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24年8月20日 | 车辆出厂日期 | 2014年1月 |
车辆初次登记日期 | 2014年7月15日 | 年审有效终止日期 | 2024年7月 | |
行车里程 | 无 | 强制保险终止日期 | 不详 | |
品牌车型 | 卡莱尔 | VIN码 | VFGC500C8E0E* | |
车辆类型 | B37轻型旅居半挂车 | 燃料种类 | 无 | |
发动机号 | 无 | 发动机功率 | 无 | |
排量 | 无 | 排放标准 | 无 | |
违章记录 | 违法未处理 | |||
瑕疵情况 | 不带牌、不带指标、车辆本身无动力,需要其他牵引车牵引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物评估价 | *元 | ||
标的物费用 | 税费总价 | 以实际情况为准,需买受人承担 |
附件 :(2024)京0111执3499号- (略)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