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广 (略) 禾仓村城中村改造项目_广 (略) 禾仓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物业(姓钟围留用地地块)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广 (略) 禾仓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物业(姓钟围留用地地块)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9-(略)-04-01-(略)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 (略) 禾仓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 (略) 禾仓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物业(姓钟围留用地地块)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广 (略) 禾仓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物业(姓钟围留用地地块)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略) (略) 禾仓村姓钟围留用地地块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拟建设商业、办公为一体的商业办公综合体作为禾仓村城中村改造安置物业,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物业、商业物业、停车场等,项目总用地面积 (略).9066 ㎡,净用地面积 7515.22 ㎡,项目总建筑面积 (略).88 ㎡,其中可计容建筑面积 (略).14 ㎡,不计容建筑面积 (略).74 ㎡。项目主要产出:项目产出安置物业总建筑面积 (略).88 ㎡,其中可计容建筑面积 (略).14 ㎡,包括商业裙楼物业 (略).14 ㎡,办公物业 (略).00 ㎡。不计容建筑面积 (略).74 ㎡,包括地上架空层和梯屋 1700 ㎡,地下车库 9888.74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且以最终审批方案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 ||
招标内容 | 主要包括复建安置物业共(略).88㎡总建筑面积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一)工程设计1.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立项批复的相关深化设计的任务,包括红线范围内与使用方约定的所有设计任务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各功能子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管线综合(含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通风空调、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消防、防雷、人防等专业设计),及绿色建筑设计等。2.本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建 (略) 政设施工程、园林景观(含园林绿化、景观照明)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管线综合等。3.各设计阶段主要设备材料表编制。4.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审批,直至获得批复。5.按照广东省、 (略) 相关文件要求,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设计团队必 (略) 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开展设计工作,提交绿色建筑设计专题报告(包括本项目采用绿色星级标准进行设计的论证报告),确保达到绿色三星级以上设计标准,设计费中包含本项目绿色申报过程中所有费用。(二)报建服务工作包括工程建设过程调整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报批、调整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建筑、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等工作,并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和验收过程中各类专项报建和专项验收工作。若在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由于经业主确认的设计优化或需求调整,导致与行政或专业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不一致时,须配合建设单位进行调整及完成相关报批报建工作。(三)其他工作1.现场服务:详见合同相关约定。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及本合同的相关约定。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52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略)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略)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注:1、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 (略)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_(略).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3.2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 (略) 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 (略) (略) ”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 (略)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4其它要求: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格式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在本声明上签字或盖章。②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投标人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1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③投标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2条内容进行评审)。④投标 (略) 住房和 (略) 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 (略) 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 (略) (略) 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_(略).html)。⑤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 (略) ( (略) )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投标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 (略) 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14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14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官网(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14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07开标室( (略) 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略) ( (略) )网站(http://**) | ||
招标人 | (略)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98号17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103号维多利广场A塔20层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略) |
招标监督机构 | (略) (略) 建设工程技术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略)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 (略) 企业库 |
附件:
${file-data-placehol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