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3-05-11 17:31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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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TYFB_FJJSZ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1.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本项目总投资约23259万元”修正为:“本项目总投资约23254万元”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2.5以及3.7.5 中:“系统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仅需填写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元.”修正为:“系统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仅需填写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元”此澄清及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答疑有不一致处,以本答疑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寻乌县 (略) 2023年5月11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