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四川销售非油品分公司消费帮扶商品招商公告 |
项目概况: | 为切实贯彻总书记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国石油 (略) 着力推进消费帮扶地区的产品销售,拟引入四川马边彝族自治县、雷波县、若尔盖县产出的地方特色商品,为乡村振兴工作贡献川销力量。招商人不给予与本次招商最终确定的供应商在合同日期内订立具体采购数量或采购金额的承诺,本次招商确定的供应商不得因此追究招商人的任何责任,参与本次招商的供应商即视为同意本条款内容。本项目为定品定价采购,实际采购数量或采购金额根据招商人实际情况确定,合同生效后若双方未能就委托事宜(采购数量或采购金额)达成一致,供应商不得以招商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为由追究招商人违约责任。 |
项目单位: | 非油品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注册资本金在*元(含)人民币以上;2、经营满2年(经营两年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且从事相关品类经营1年以上(以销售合同或销售发票为准,提供2022年11月1日(含)前签订销售合同或销售发票,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反映关键信息)。注:例如报包装饮料品类商品,就需提供销售过此品类的销售合同或销售发票证明。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照齐全。4、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年度销售收入在*元(含)人民币以上( (略) 站截图为准)。5、信誉要求:(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评审时间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 (略) 判决有罪;在和招商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商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商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3)供应商在评审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供应商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4)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有效期内的对应商品的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例如:提报食品类生产商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非生产商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截图,并提供生产商的以上资格证书。提报药品、医疗类商品需具有相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许可)。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详见招商公告。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何女士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
相关附件: *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