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 (略) 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现对福州四中新建体艺馆(含田径场改造)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州四中新建体艺馆(含田径场改造)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101号福州四中校内
建设规模:福州四中校园规划用地面积#.95㎡,实用地面积#.72㎡,总建筑面积#.25㎡,其中已建建筑面积#.07㎡,新建建筑面积#.18㎡,计容面积#.72㎡,不计容面积#.53㎡,容积率1.0。
本次新建部分总建筑面积#.18㎡,其中拟建体艺馆及田径场#.65㎡,拟建地下停车场#.53㎡。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单体建筑的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以及屋顶田径场、 (略) 、绿化、边坡加固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项目投资:#.#元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学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01号福州四中校内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期限为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建设单位: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学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