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法》《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57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 (略) 规划和 (略) 2024年12 (略) 务会研究,决定对五台县5个采矿许可证(详见附件)予以注销。现予公告。
请有关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略) 申请办 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吊销采矿许可证,并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
请五台县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通知企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严格按照《五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非煤矿山企业的公告》(五政通[2023]5号)履行 (略) 的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法定义务,并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