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代建项目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清远市应急消防综合救援训练基地(清远市应急航空救援训练基地、清远市消防训练基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清代建函〔2023〕670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送阅表《关于 (略) 国防教育训练中心的基础上融 (略) 应急公安消防综合救援训练基地建设方案的报告》(收文编号:收*) (略) 公安局《的复函》,同意清远市应急消防综合救援训练基地(清远市应急航空救援训练基地、清远市消防训练基地)工程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307-*-04-01-*)。
二、项目业主单位: (略) 应急管理局、 (略) 消防救援支队,项目建成后由两家业主共同使用。项目建设单位: (略) 代建项目管理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清城区凤城街道办沙田村委会下山口村西侧。
四、根据《 (略) 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九条:“招标事项在项目报审批、核准时一并申请审批、核准。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有关的服务,需要提前进行招标的,其招标事项可以在项目报审批、核准前单独申请审批、核准。”的规定,同意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和监理招标事项提前核准,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请你单位尽快做好土地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可研、资金筹措等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