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专业机构: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 (略)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基层字〔2022〕10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 (略)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卫基层字〔2022〕12号)要求,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持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制定了《2022年度临川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临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临川区财政局
**日
临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日印发
2022年度临川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持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 (略)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基层字〔2022〕10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 (略)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卫基层字〔2022〕1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2022年项目工作绩效目标
(一)以区为单位,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61%以上,稳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档案使用率。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三)以区为单位,新生儿访视率、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5%以上,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数是从年初到统计时间点,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的0~6岁儿童数,其中0~3岁儿童检查眼部是否有异常,4~6岁儿童检查视力)。
(四)以区为单位,孕产妇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90%以上。
(五)以区为单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72%以上。
(六)以区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1%以上,全区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保持在5.13万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1.46万人以上。
(七)以区为单位,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健康管理,规律服药率达到50%以上。(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统计结果)
(八)以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规范服药率达到90%以上。
(九)以区为单位,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为77%,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为70%以上。
(十)以区为单位,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95%以上。
(十一)继续巩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成果,在保证服务质量基础上,稳定全区普通人群签约率不低于45%,重点人群签约率不低于75%,力争签约重点人群中个性化签约服务达到30%。
(十二)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巡查(访)2次完成率达90%以上。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内容
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统筹实施好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服务项目;二是不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的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人禽流感和SARS防控、鼠疫防治、卫生应急队*运维保障、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基本避孕服务、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脱贫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防控、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健康素养促进、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等16项服务内容,相关工作按照原途径推动落实,确保服务对象及时获得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工作
在实施好以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同时,应全面做好基层公共卫生有关工作。
(一)从严从实抓好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要求规范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和核酸采样。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区检测”要求,充分发挥基层疫情防控的哨点作用。统筹新冠病毒疫苗和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优化接种空间布局和流程,强化疫苗接种服务质量。利用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等,加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医师培养、配备力度,原则上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服务能力标准的机构要率先配齐公共卫生医师。加强基层发热诊室建设,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患者接诊和处置流程。疾控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积极参与辖区疫情风险管理、发热患者筛查和相关信息登记、报告以及处置工作。区级要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储备,并保持动态更新,对未经历过聚集性疫情实战处置 (略) 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内均要开展一次疫情防控的全流程和全要素演练。要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积极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提升村级疫情防控水平。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根据需要积极协同村(居)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和开展健康教育,在城乡社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二)切实做好“一老一小”健康管理服务。
1.加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落实中共中央、 (略) 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等精神,积极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要优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结合实际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初筛服务,对初筛结果异常的老年人,指导其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复查。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指导,规范组织开展健康体检,优化流程,加强质量控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日常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统筹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通过移动体检车、组织老年人集中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设立老年人体检日等形式,方便老年人接受健康体检服务。加强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体检结果及时录入、动态更新、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及时反馈本人或其监护人,并根据体检结果做好健康管理,对结果异常的,要指导及时就诊并做好追踪随访。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大数据分析优化区域健康服务管理。
2.强化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落实《中共中央 (略) 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有关精神,根据《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为0~6岁儿童提供规范化、有质量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婴幼儿科学喂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促进吃动平衡,预防和减少儿童超重和肥胖。强化儿童视力检查、眼保健和发育评估,对发现异常的,要指导到专业机构就诊。完善并更新0~6岁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入学实时转移。加强上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鼓励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儿童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提供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根据《 (略) 0~6岁儿童健康集中管理工作指导方案》(赣卫妇幼字〔2018〕25号)的有关要求,加强儿童信息交流,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新生儿出生信息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接种门诊),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和预防接种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服务规范要求,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加强上下协作,对发现的异常患儿,要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或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治疗,上级机构要及时把治疗信息反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便做好后续跟踪随访。
(三)推进城乡社区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城乡社区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工程已纳入《“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按照《关于推进基层医防融合工作的通知》(赣卫基层字〔2021〕5号)要求,以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健康管理为切入点,以每 (略) 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员为核心,持续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和《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等知识培训,推动提升城乡社区医防融合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防融合服务团队建设,明确团队各成员在诊前、诊间、诊后的工作职责,优化服务流程,有效利用诊疗时机,为慢病患者提供预约、筛查、建档、随访、健康教育等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基层卫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加强对慢病患者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慢病规范管理率。建立以基层医生团队为绩效评价单元、以健康结果和居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提高对团队、个人的绩效激励力度。推进基层机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融合服务。鼓励通过医共体等多种形式推动慢病管理服务紧密衔接、上下联动、协作机制,建立畅通的双向转诊和会诊通道。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托数字化、智能化辅助诊疗和随访、信息采集等设备,优化服务方式,推进医防智能融合。
(四)全面推进电子健康档案普及应用。有效发挥居民健康档案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居民全流程健康管理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平台与区域范围内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及妇幼保健、计划免疫、慢病管理、老年健康信息等重点公共卫生业务系统的条块融合和信息共享,推动实现数据“一数一源”,确保数据质量可控、源头可溯,切实为基层减负。推进以“居民为中心”的个人健康档案数据跨机构、跨区域动态归集更新和便民服务,持续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将针对居民的卫生健康服务信息及时导(录)入电子健康档案,鼓励通过多种途径激励居民利用健康档案信息平台,参与自我健康管理的积极性,有效提高电子健康档案利用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将可穿戴设备标准化信息导入健康档案,作为居民健康信息的参考数据。依托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量化医务人员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并与绩效评价结合,实现精细化、高效化管理。同时,各机构要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保密规定,加强数据应用服务的信息防护,确保信息安全。
(五)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工作。继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承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苗接收、入库、存储和接种等工作,规范接种流程,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落实健康询问、接种禁忌筛查、信息登记和接种后30分钟留观等,做到全程可追溯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及时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同步上传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严格落实《疫苗管理法》,加强预防接种单元日常管理,统筹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和日常预防接种及儿童保健工作有机结合。
(六)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创造更好条件,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建立《母子保健手册》并提供相应的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根据《 (略) 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工作指导方案》(赣卫妇幼字〔2018〕12号)的有关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辖区内其他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七)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专业防治机构、 (略) 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 (略) 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落实转接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略) 信息及时对患者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对病情严重需上转患者,及时联系专业防治机 (略) ,做好双向转诊工作。
(八)加强肺结核患者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进一步做好结核病筛查工作,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发现有肺结核可疑症状时,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对在管的老年人和糖尿病患者,在其健康体检和季度随访时开展结核病主动筛查工作。应加强肺结核患者管理工作,在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 小时内访视患者,并按要求对患者进行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做好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患者管理质量。
五、资金筹集、拨付、结算与使用
(一)明确经费补助标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84元(含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项目中平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9元+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75元),其中2020年和2021年分别新增的5元经费按原渠道执行,2022年新增5元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各机构严格落实《关 (略) 卫生健康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卫财务字〔2022〕4号)和经费筹集标准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医 (略) 与市县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54号)要求,积极主动落实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确保项目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二)做好资金安排、拨付与结算工作
区级财政、卫生健康委要认真落实有关要求,明确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并及时分解下达,加快资金拨付和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对发现有存疑资金的,要按要求立刻上报,不得擅自分配处置。持续推动采取“提前预拨、考核结算”的方式,结算资金与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区级财政应及时足额将项目预拨资金下达至本级有关部门,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除按照年度区域项目宣传工作计划留存相应经费外,其余资金全额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再根据年度项目执行和评价结果结算补助资金。
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具备能力,需要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其他专业机构开展服务的,由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专业机构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明确项目内容、工作要求、服务数量、考核方式等,相关经费实行提前预拨、考核结算,并落实专账管理制度。
各机构要科学合理分配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并做好政策培训,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原则上 (略) 在收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一个月内,按照村卫生室承担任务的70%的比例预拨相应资金,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按月或按季度绩效评价后及时拨付相应资金,严禁克扣、挪用。
(三)规范资金使用范围
区财政、卫生健康委应严格落实《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31号)和《关 (略) 卫生健康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卫财务字〔2022〕4号),制定本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范项目资金职责分工、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对各类服务项目做好测算,明确年度相应绩效目标,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确保年度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区级资金落实情况,由区财政部门会同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汇总于**日、9月30日、12月31日 (略) 财政局社 (略) 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科(具体表格见附表2)。
六、工作要求
(一)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后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需要,各级充分发挥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领导小组或协调工作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科学合理确定乡、村两级工作内容、服务任务与要求及经费标准,制定具体明确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二)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区级要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科学规范设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加强绩效结果应用,确保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省卫 (略) 级复评与地方初评结果的一致性纳入绩效评价,通过“三评三查”将日常绩效评价与随机工作核查相结合,具体 (略) 自评、交叉互评、省级复评和区域普查、随机抽查、重点核查,其中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通过电话调查、现场核查、远程抽查等形式开展,不增加基层工作负担。鼓励采用多种方式将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和反馈结果嵌入服务流程,对绩效评价中的弄虚作假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戒力度。
(三)持续做好项目宣传。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宣传片以及各种新媒体途径广泛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影响力,调动群众接受服务的积极性。鼓励突出重点,加强对0~6岁儿童、老年人、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的宣传和推广,突出实效,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机构和服务路径。对推动工作中发现的典型经验,请及时总结并报送区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妇幼健康股。
附件1:2022年临川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及公众宣传实施方案
附件2:2022年临川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配表
附件3:2022年临川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测算表
附件4:2022年临川区基本公共卫生卫生项目公众宣传计划及经费测算表
附件5:2022年临川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补助标准
附件1
2022年临川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
及公众宣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及公众宣传活动开展,根据《临川区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 (略)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推进健康临川建设,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提高全民卫生健康意识、提升卫生形象为目的,以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为举措,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引导和帮助城乡居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健康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围绕本年度项目目标,全面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及满意率。
三、主要内容
(一)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二)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控烟、限酒、科学就医、控制药物依赖、戒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
(三)开展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肿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结核病、艾滋病、肝炎等重点传染病健康教育。
(四)开展有关“五大”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方面的健康教育。
(五)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农民工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
(六)宣传普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七)开展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健康教育。
(八)通过多种公共媒体平台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宣传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内容。
四、健康教育
(一)主要内容
1、印发健康教育资料
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和健康手册等,放置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健康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
2、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
音像资料包括DVD等视听材料,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候诊区、观察室、健教室等场所或宣传活动现场播放,每个机构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内容。
3、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与更换
每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的宣传栏不少于2个;村卫生健康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机构每2个月更换1次,全年更换6期。
4、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每 (略) 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5、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每 (略) 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健康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2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6、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略) 、村卫生健康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医务人员在提供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
(二)具体要求
1、健康教育宣传材料
各机构健康教育印刷材料(折页、手册等)内容不少于12种,要将宣传材料摆放在《健康教育资料架》上,免费供居民取阅。
2、健康教育宣传栏
各机构要设置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的户外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由各机构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自行安排;要求每期宣传栏左上角应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字样,右下角应有“宣传期数、单位署名及宣传日期”,每年不少于两期中医药健康知识宣传。
3、音像材料
各机构应配齐电视机、DVD等播放设备、教材; (略) 健教所统一制作下发,每周播放不少于2次;播放时做好记录并签名。
4、健康教育咨询活动
为提高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活动的整体效果,2022年要求各机构统一开展主题为“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等9种健康咨询活动宣传;公众健康咨询活动要求设立活动咨询台,并张贴海报、散发宣传折页,进社区、乡村、学校、机关、企业等多样化形式进行宣传。具体安排见附表。
5、健康教育讲座
各机构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作相关健康知识讲座课件或知识要点,并按要求做好健康教育讲座资料;健康知识讲座要求配备横幅,不少于20人参加。
6、个体化健康教育记录格式
各机构要按照要求及时记录个体化健康教育情况。
五、公众宣传
(一)印制宣传品及宣传资料。拟制作一批包含项目宣传内容的宣传品及印发一批宣传单、宣传折页、宣传手册、健康教育处方等在乡村、城市小区广泛发放,加大力度提升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拟安排经费52.55万元)。
(二)手机短信宣传。利用手机短信向广大居民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和服务方式和宣传健康教育动态活动等(拟安排经费8万元)。
(三)开展世界家庭医生日公众咨询宣传。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开展户外大型宣传活动,主流媒体报道宣传月活动;区电视台、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播放公益宣传短片,医疗机构张贴宣传图片;乡镇(街道)卫健办在人口密集区域、城市小区等张贴宣传图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义诊、巡诊等活动,张贴、发放宣传资料;村卫健室共同组织开展健康讲座、慢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张贴、发放宣传资料(拟安排经费4万元)。
(五)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月活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开展户外大型宣传活动,主流媒体报道宣传月活动;区电视台、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播放公益宣传短片,医疗机构张贴宣传图片;乡镇(街道)卫健办在人口密集区域、城市小区等张贴宣传图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义诊、巡诊等活动,张贴、发放宣传资料;村卫生健康室共同组织开展健康讲座、慢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张贴、发放宣传资料(拟安排经费20万元)。
以上共需经费84.55万元。
六、具体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健康教育是惠及百姓,提升政府和卫生形象的工作,各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健康教育年度计划,要把健康教育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中之重的工作抓实抓好。区卫健委负责健康教育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媒体宣传、户外宣传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与效果评价。各机构负责健康教育项目的具体实施。
(二)落实工作措施
(略) 级实施方案要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按照年度区域项目宣传工作计划留存相应经费,区卫生健康委将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认真落实宣传工作计划,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宣传活动,同时还要加强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日常工作督导。医疗机构至少要配备1名健康教育专(兼)人员,具体负责健康教育工作。为保证健康教育活动正常开展,各机构要增加经费投入,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建立健康教育工作阵地。
(三)注重活动效果
要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 你健康我服务”的宣传月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提高居民知晓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乡镇(街道)卫计办的联系,在辖区显著位置以适当形式公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和服务方式等,特别是要在城区各个居民小区内张贴项目宣传海报并定期更换。凡是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开展的宣传工作,一律要在宣传材料显著位置以醒目字体明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项目宣传与健康教育活动。
(四)规范资料管理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临川区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及公众宣传实施计划》要求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及公众宣传活动,健康教育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保存要统一、规范,以便效果评价。
临川区2022年度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安排表
宣传日期 | 卫生宣传日内容 |
4月25日 | 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 |
5月19日 | 世界家庭医生日 |
8月的第一周 | 世界母乳喂养周 |
9月1日 |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月 |
9月7日 | 新冠病毒肺炎预防宣传 |
10月8日 | 全国高血压日 |
11月14日 | 联合国糖尿病日 |
12月1日 | 世界艾滋病日 |
12月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 |
备注:本表仅为初步安排,如因工作调整,则以即时安排为准。
附件2: | ||||||||||||
2022年临川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配表 | ||||||||||||
序号 | 内容 单位 | 人口总数 | 老年人管理人数 | 0-6岁儿童管理人数 | 孕产妇管理人数 | 高血压病患者人数 | 糖尿病患者人数 | 精神障碍患者人数 | 老年人中医管理人数 | 儿童中医管理人数 | 儿童视力管理人数 | 结核病当年新发数(10月) |
1 | 云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5843 | 3043 | 2757 | 241 | 2175 | 619 | 177 | 2958 | 1239 | 2919 | 11 |
2 | 唱凯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4608 | 3787 | 3431 | 299 | 2707 | 770 | 238 | 3681 | 1542 | 3633 | 27 |
3 | 罗针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5000 | 3820 | 3462 | 302 | 2730 | 777 | 211 | 3714 | 1556 | 3665 | 24 |
4 | (略) (略) | 31805 | 2700 | 2447 | 213 | 1930 | 549 | 151 | 2625 | 1100 | 2591 | 12 |
5 | 罗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382 | 1730 | 1568 | 137 | 1237 | 352 | 101 | 1682 | 705 | 1660 | 10 |
6 | 孝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5439 | 2159 | 1957 | 171 | 1543 | 439 | 149 | 2099 | 880 | 2072 | 16 |
7 | 大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7838 | 2363 | 2141 | 187 | 1689 | 481 | 136 | 2297 | 962 | 2267 | 11 |
8 | 桐源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4736 | 2100 | 1903 | 166 | 1501 | 427 | 162 | 2041 | 855 | 2015 | 8 |
9 | 展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9388 | 1646 | 1491 | 130 | 1176 | 335 | 117 | 1600 | 670 | 1579 | 11 |
10 | 抚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796 | 832 | 754 | 66 | 594 | 169 | 77 | 808 | 339 | 798 | 16 |
11 | (略) (略) | 16950 | 1439 | 1304 | 114 | 1028 | 293 | 95 | 1399 | 586 | 1381 | 10 |
12 | 温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5590 | 1323 | 1199 | 105 | 946 | 269 | 86 | 1287 | 539 | 1270 | 5 |
13 | (略) (略) | 12424 | 1055 | 956 | 83 | 754 | 215 | 86 | 1025 | 430 | 1012 | 12 |
14 | 高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1952 | 1863 | 1689 | 147 | 1332 | 379 | 121 | 1812 | 759 | 1788 | 7 |
15 | 龙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8423 | 1564 | 1417 | 124 | 1118 | 318 | 93 | 1520 | 637 | 1501 | 7 |
16 | 秋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4982 | 2121 | 1922 | 168 | 1516 | 431 | 207 | 2062 | 864 | 2035 | 14 |
17 | 连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8693 | 1587 | 1438 | 125 | 1134 | 323 | 98 | 1543 | 646 | 1523 | 12 |
18 | 河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1695 | 993 | 900 | 78 | 710 | 202 | 70 | 965 | 404 | 953 | 6 |
19 | 荣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2576 | 1916 | 1737 | 152 | 1370 | 390 | 101 | 1863 | 781 | 1839 | 12 |
20 | 茅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7413 | 629 | 570 | 50 | 450 | 128 | 34 | 612 | 256 | 604 | 1 |
21 | 青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7837 | 2363 | 2141 | 187 | 1689 | 481 | 204 | 2297 | 962 | 2267 | 11 |
22 | 鹏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1041 | 937 | 849 | 74 | 670 | 191 | 71 | 911 | 382 | 899 | 5 |
23 | (略) (略) | 10470 | 889 | 805 | 70 | 635 | 181 | 69 | 864 | 362 | 853 | 4 |
24 | 腾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6654 | 1414 | 1281 | 112 | 1010 | 288 | 83 | 1374 | 576 | 1356 | 2 |
25 | 东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8015 | 1529 | 1386 | 121 | 1093 | 311 | 94 | 1487 | 623 | 1467 | 3 |
26 | 嵩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4364 | 2068 | 1874 | 164 | 1478 | 421 | 139 | 2011 | 842 | 1984 | 13 |
27 | 上顿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7752 | 4054 | 3673 | 321 | 2897 | 825 | 210 | 3941 | 1651 | 3889 | 42 |
28 | 河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54500 | 4626 | 4192 | 366 | 3307 | 941 | 169 | 4498 | 1884 | 4439 | 25 |
29 | 黄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7600 | 2343 | 2123 | 185 | 1675 | 477 | 74 | 2278 | 954 | 2248 | 12 |
30 | 青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0100 | 2555 | 2315 | 202 | 1826 | 520 | 48 | 2484 | 1041 | 2452 | 35 |
31 | 大公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8000 | 1528 | 1385 | 121 | 1092 | 311 | 47 | 1486 | 622 | 1466 | 15 |
32 | 西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8000 | 1528 | 1385 | 121 | 1092 | 311 | 81 | 1486 | 622 | 1466 | 18 |
33 | 赣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3000 | 2801 | 2539 | 222 | 2002 | 570 | 179 | 2723 | 1141 | 2688 | 25 |
34 | 六水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2000 | 2716 | 2462 | 215 | 1942 | 553 | 127 | 2641 | 1106 | 2606 | 15 |
35 | 文昌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634 | 1752 | 1587 | 138 | 1252 | 356 | 150 | 1703 | 713 | 1681 | 18 |
36 | 合 计 | * | 71773 | 65040 | 5675 | 51300 | 14600 | 4255 | 69779 | 29231 | 68866 | 475 |
备注:1、特殊人群按以下比例测算: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11.79%,0-6岁儿童占总人口9.05%,0-3岁儿童占总人口4.49%; | ||||||||||||
2、2022年任务指标:规范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61%,0-6岁儿童管理率85%,孕产妇管理率90%,65岁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高血压规范管理率61%,控制率50%,糖尿病规范管理率61%,控制率50%,精神病健康管理率80%,规范服药率50%,结核病管理率达到90%,规范服药率达到90%。 | ||||||||||||
3、结核病任务数以疾病控制中心任务数为准。 |
附件3: | |||||
临川区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测算表 | |||||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单位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测算标准及规范元) | 经费测算 | 需经费(万元) | 折合人均经费(元) |
1、健康档案覆盖率 | 健康档案覆盖率61%以上(档案动态使用率) | 更新维护3.115元/份 | 84.55×61%×3.115=160.65 | 160.65 | 1.90 |
2、健康教育 | 按规范执行 | 4.23 | 84.55×4.23=357.64 | 357.64 | 4.23 |
3、预防接种 | 接种率90% | 2.65 | 84.55×2.65=224.05 | 224.05 | 2.65 |
4、儿童健康管理 | 健康管理率达85%以上 | 300元/6年 | 84.55×9.05%×85%×300/6=325.20 | 325.20 | 3.85 |
5、孕产妇健康管理 | 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 | 300 | 0.63×90%×300=170.1 | 170.10 | 2.01 |
6、老年人健康管理 | 健康管理率达72%以上 | 245 | 84.55×11.79%×72%×245=1758.43 | 1758.43 | 20.80 |
7.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 管理5.36万人以上,规范管理率60%以上、控制满意50%以上 | 管理220 控制25 | 5.13×220=1128.60 | 1128.60 | 13.35 |
0.00 | |||||
7.2、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 管理1.46万人以上,规范管理率60%以上,控制满意率50%以上 | 管理220 控制25 | 1.46×220=321.2 | 321.20 | 3.80 |
0.00 | |||||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 管理人数0.4255万人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 | 300 | 0.4255×80%×300=102.12 | 102.12 | 1.21 |
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 发现、报告、推介转诊约470例,管理率达到90%以上 | 推介转诊50 随访管理138 村级指导385 | 0.047×50=2.35 0.047×138=6.49 0.047×90%×385=16.28 | 25.12 | 0.30 |
0.00 | |||||
0.00 | |||||
10、传防及突发公卫事件处置 | 按规范执行 | 1.85 | 84.55×1.85=156.41 | 156.41 | 1.85 |
11、中医药健康管理 | 老年人覆盖率达70%,儿童覆盖率77% | 儿童20元/次 老年人30元/次 | 84.55×4.49%×77%×20×2=116.92 84.55×11.79%×70%×30=209.33 | 326.26 | 3.86 |
0.00 | |||||
12、卫生监督协管 | 按规范执行 | 1.85 | 84.55×1.85=156.41 | 156.41 | 1.85 |
13、项目签约服务 | 按方案执行重点人群签约覆盖75% | 15元/人 | 17.69*0.75*15=199.01 | 199.01 | 2.35 |
14、项目公众宣传 | 按方案执行 | 1元/人 | 84.55 | 84.55 | 1.00 |
15、疫情防控资金 | 按方案执行 | 10元/人 | 84.55*10=845.5 | 845.50 | 10.00 |
合计 | 6341.25 | 75.00 |
附件4:
2022年临川区基本公共卫生卫生项目公众宣传计划及经费测算表
序号 | 宣传项目 | 启动时间 | 宣 传 内 容 | 经 费 预 算 | 实施机构 |
1 | 印制 宣 传 品及宣传资料 | 全年 | 拟制作一批包含项目宣传内容的宣传品及印发一批宣传单、宣传折页、宣传手册、健康教育处方等在乡村、城市小区广泛发放,加大力度提升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 | 拟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共需经费约52.55万元。 | 区卫健委、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2 | 手机短信 宣 传 | 全 年 | 手机短信宣传。利用手机短信向广大居民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和服务方式和宣传健康教育动态活动等。 | 拟覆盖所有城乡居民,1.5元/每人计算,共需经费8万元 | 区卫健委、区移动公司 |
3 | 开展世界家庭医生日公众咨询宣传 | 以省级统一安排时间为准 |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开展户外大型宣传活动,主流媒体报道宣传月活动;区电视台、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播放公益宣传短片,医疗机构张贴宣传图片;乡镇(街道)卫健办在人口密集区域、城市小区等张贴宣传图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义诊、巡诊等活动,张贴、发放宣传资料;村卫健室共同组织开展健康讲座、慢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张贴、发放宣传资料。 | 拟安排经费4万元 | 区卫健委、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4 |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月活动 | 以省级统一安排时间为准 |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开展户外大型宣传活动,主流媒体报道宣传月活动;区电视台、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播放公益宣传短片,医疗机构张贴宣传图片;乡镇(街道)卫健办在人口密集区域、城市小区等张贴宣传图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义诊、巡诊等活动,张贴、发放宣传资料;村卫健室共同组织开展健康讲座、慢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张贴、发放宣传资料。 | 拟安排经费20万元 | 区卫健委、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注:本表为初步安排,如因工作调整,以即时安排为准。
附件5:
2022年度临川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补助标准
项目类别 | 服务对象 | 项目内容 | 执行内容 |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 | 1.1建立健康档案,实施信息化管理 1.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 1.1建立健康档案。以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和结核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和非户籍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1.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对已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居民,在为其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及时使用居民健康档案并更新,补充相应服务记录。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61%以上。 补助标准:更新、维护档案3.115元/人份 |
2、健康教育 | 辖区内居民 | 2.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2.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2.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 2.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2.5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 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0-6岁儿童家长、农民工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开展高血压病、糖尿病、冠心病、哮喘、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手足口病、宫颈癌、乳腺癌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开展食源性疾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健康教育宣传印刷资料,播放教育影像资料不少于6种;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设置不少于2个健康教育宣传栏,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设置不少于1个宣传栏,每2个月至少更换一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略) 每年开展至少9次健康教育咨询及主题宣传活动; (略) 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每2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服务时应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补助标准:按服务人口年人均补助4.23元。 |
3、预防接种 | 辖区适龄儿童及其他重点人群 | 3.1预防接种管理 3.2 预防接种 3.3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 对0-6岁儿童建卡建证,接种*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肝疫苗、流脑疫苗、*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每个适龄儿童完成全程免疫规划需22剂次;接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对16-60岁人群,有计划地接种流行性出血热疫苗。 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每半年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簿)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查缺补漏,并及时进行补种。做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及查漏补种工作。 预防接种(含首针接种)补助经费按属地管理原则根据考核结果拨付至接种单位。 补助标准:5元/剂次。异常反应发生每例报告、调查补助经费120元,处理异常反应每例补助600元。预防接种(含首针接种)补助经费按属地管理原则根据考核结果拨付至接种单位。补助标准:按服务人口年人均补助2.65元。 |
4、儿童健康管理 | 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 4.1新生儿家庭访视 4.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4.3婴幼儿健康管理 4.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 4.1提供新生儿家庭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口腔发育等情况,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进行体格检查,对未在孕13周前建立《母子健康手册》的新生儿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提供育儿保健指导。补助标准30元/人次。 4.2开展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结合疫苗接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绘制生长发育监测图,并提供育儿保健指导。补助标准29元/人次。 4.3 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满月后的随访结合疫苗接种开展共8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提供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常见病防治等健康指导。补助标准17元/人次。 对6个月--3岁儿童每年做一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8元;对3岁以下儿童必须每年开展一次听力筛查5元/人次。补助标准13元/人次 4.4 开展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绘制生长发育监测图,提供合理膳食、常见病防治等健康指导。补助标准10元/人次。 为4-6岁儿童每年开展一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8元、视力筛查4元、为0-6岁儿童每年开展一次口腔指导和保健。(每年12元/人次)。 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健康问题的儿童,如贫血、口腔发育异常、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等儿童,给予指导或转诊的建议。 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85%以上,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 补助标准:6年累计补助标准300元/人。 |
5、孕产妇健康管理 | 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 5.1孕早期健康管理 5.2孕中期健康管理 5.3孕晚期健康管理 5.4产后访视 5.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 5.1孕早期健康管理。为孕13周前的孕妇建立《母子保健手册》,开展产前随访,包括一般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健康状况评估和保健指导。补助标准33元/人。 5.2孕中期健康管理。为孕中期妇女开展2次产前随访,包括一般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健康状况评估和保健。补助标准30元/人次。 为孕早、中期妇女开展健康检查,包括血常规(补助标准10元/人次,3人次)、尿常规(9元/人次,3人次)、血型、*肝两对半、肝功能检查(补助标准30元/人)、肾功能检查(10元/人),提供B超检查(子宫、胎位等,补助标准20元/人次,2人次)。 5.3 孕晚期健康管理。为孕晚期妇女开展2次产前随访,包括一般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健康状况评估和保健。补助标准10元/人次。指导孕晚期妇女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产前检查。 5.4 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询问和检查其一般健康状况及恢复情况,开展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可与新生儿家庭访视一并进行。补助标准20元/人。 5.5产后健康检查。为正常产妇进行产后42天健康检查,包括一般健康检查、妇科检查和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婴幼儿喂养等指导。补助标准30元/人。 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90%以上。 补助标准:300元/人。 |
6、老年人健康管理 |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居民 | 6.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6.2体格检查 6.3 辅助检查 6.4 健康指导 | 6.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为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生活方式、健康状况评估。补助标准25元/人。 6.2 开展健康检查。对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1次免费健康体检服务,包括常规体格检查(补助标准15元/人)、尿常规(补助标准10元/人)、血常规(补助标准10元/人)、空腹血糖( 补助标准10元/人)、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低密度脂蛋白, 补助标准30元/人)、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转氨酶和总胆红素, 补助标准30元/人)、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补助标准20元/人)、心电图(补助标准26元/人、腹部B超检查(检查肝、胆、肾,男加前列腺、女加子宫、附件,补助标准44元/人)。 6.3健康指导。根据体检结果和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情况,提供相应健康指导。补助标准25元/人。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到达72%以上。 补助标准:245元/人。 |
7.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 7.1.1筛查随访管理、自我管理 7.1.2健康体检 7.1.3干预控制 | 实施高血压患者体检、巡诊、健教三个方面免费十项综合防治措施,开展35岁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将发现的2级以下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动员患者参加自我管理小组并指导规范小组活动。 7.1.1筛查随访管理。对确诊的35岁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每季度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至少随访1次,每年面对面随访至少4次,对约50%的血压控制不满意的患者增加2次随访。随访内容包括:一般检查、健康评估、行为调查及干预、血压测量、用药指导、健康教育等。补助标准:20元×(4次+0.5×2次),每年每人100元。 自我管理:建立高血压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指导自我管理小组每年活动5次。补助标准:3元×5次,每年每人15元。 7.1.2健康体检。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体检可与随访相结合。包括常规体格检查10元、尿液分析(补助标准10元/人)、血细胞分析(补助标准10元/人)、血糖(空腹或餐后随机, 补助标准10元/人)、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 补助标准30元/人)、心电图检查(补助标准16元/人),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每年每人补助19元。 7.1.3干预控制。对高血压患者通过规范管理进行干预控制,血压监测1年内连续两个季度控制在140/90mmhg(65岁以上老年人150/90mmhg)以内为控制满意。补助标准为每控制满意1名高血压患者补助50元。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61%以上。 补助标准:245元/人年。 |
7.2、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 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 | 7.2.1筛查随访管理、自我管理 7.2.2健康体检 7.2.3干预控制 | 实施糖尿病患者体检、巡诊、健教三个方面免费十项综合防治措施,将发现的2型糖尿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动员患者参加自我管理小组并指导规范小组活动。 7.2.1筛查随访管理。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每季度对确诊的糖尿病患者至少随访1次,每年面对面随访至少4次,对约50%的血糖控制不满意的患者增加2次随访。随访内容包括:一般检查、健康评估、生活方式、行为调查及干预、血糖检测、用药指导、健康教育等。20元×(4次+0.5×2次),每年每人100元。 自我管理。建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指导自我管理小组每年活动5次。补助标准:3元×5次,每年每人15元。 7.2.2健康体检。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体检可与随访相结合。包括常规体格检查10元、尿液分析(补助标准10元/人)、血细胞分析(补助标准10元/人)、血糖(空腹或餐后随机, 补助标准10元/人次)、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 补助标准30元/人)、心电图检查(补助标准16元/人)等,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判断,每年每人补助19元。 7.2.3干预控制。对糖尿病患者通过规范管理进行干预控制,血糖监测1年内连续两个季度控制在7mmol/L(空腹)或10mmol/L(餐后)以内为控制满意。补助标准为每控制满意1名糖尿病患者补助50元。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1%以上。 补助标准:245元/人年。 |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 8.1随访评估 8.2健康体检 | 8.1随访管理。对登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照“应管尽管”的原则纳入随访管理(约占登记患者的80%)。每季度进行一次随访评估,每年至少4次,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话追踪和家庭访视等方式,随访时需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同时进行生活用药指导,对患者家属开展针对性的健康宣传教育,指导患者家属对患者精神疾病症状进行监测,督导患者服药;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对基本稳定和不稳定的患者(约占30%)增加4次随访(每名患者平均约5.2次)。补助标准:随访管理45元/人次,人均约234元。 8.2健康体检。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或)患者本人同意后,为纳入随访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体检可与随访相结合。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补助标准12元/人次)、血常规(补助标准10元/人)、血糖(空腹或餐后随机, 补助标准10元/人)、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转氨酶,补助标准18元/人)、心电图检查(补助标准16元/人)。体检补助标准66元/人。 登记患者随访管理率达80%以上,规律服药率达到50%以上。 补助标准:300元/人年。 |
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 辖区内肺结核可疑者、(包括耐多药患者) | 9.1筛查和推介转诊 9.2第一次入户随访 9.3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9.4结案评估 | 发现、报告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推介转诊。对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进行后期督导访视,并落实患者的治疗管理。 9.1推介或转诊患者:发现辖区内的疑似肺结核患者并进行转诊(完整的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网络报告、三联转诊单、登记本完整)。专业机构应将确诊信息及时通知辖区基层医疗机构,方便开展后续管理。补助标准:每例50元。 9.2 开展第1次入户随访服务。 9.3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9.3.1 督导服药。采取医务人员督导服药与家庭成员督导服药多种形式督导服药。 9.3.2 随访评估。按照《结核病管理规范》进行随访评估。 9.3.3 分类干预。按照《结核病管理规范》进行分类干预。 9.4结案评估 按《规范》要求开展结案、评估、转诊。 补助标准;30元×4次,督导每例患者补助120元。对耐药患者管理12次,补助标准:40元×12次,每例患者补助480元。对规范管理肺结核患者每例初治患者300元/例,复治患者400元/例,耐药患者1500元/例。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90%以上,规则服药率达90%以上。 补助标准:573元/每管理患者。 |
10、中医健康管理 | 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 | 11.1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 11.2 儿童中医调养 | 11.1 中医体质辨识。对老年人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根据不同体质进行个性化养生保健知识、常见疾病等中医健康指导。覆盖率达70%以上。。补助标准30元/人。 11.2儿童中医调养。每年为0-3岁儿童开展2次中医调养保健服务,包括饮食起居和捏脊穴位按摩等指导,覆盖率77%以上。补助标准20元/人次。 |
11、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 辖区内服务人口 | 10.1风险排查 10.2传染病的发现、登记、报告和处置 10.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报告和处置 | 10.1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 10.2及时发现并按要求登记、报告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点处理等其他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结核病、艾滋病、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略) 结核病人、手足口病人进行随访管理。 10.3及时发现并按要求登记、报告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协助相关机构开展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伤害事件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护、转诊,并做好卫生学调查处置。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率分别达到95%以上。 补助标准:按服务人口年人均补助1.85元。 |
12、卫生监督协管 | 辖区内居民 | 12.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12.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12.3学校卫生服务 12.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12.5 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 12.1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线索和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12.3学校卫生服务。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 12.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12.5协助乡镇(街道)卫计办做好区域人口变动、利导政策实施、节育手术开展等信息收集、报告工作(详 (略) 基层计划生育业务工作手册(2017版))。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及时率达99%以上;协助开展的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次数每2个月不得少于1次;卫生计生监督协各专业巡查完成达90%。补助标准:按服务人口年人均补助1.85元。 |
13、项目签约服务 | 辖区内居民 | 13.1开展培训 13.2实施签约服务 | 13.1开展培训。以签约服务为重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开展一次系统培训。 13.2实施签约服务。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按照协议内容,为以贫困人口为重点的服务对象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2022年签约服务至少覆盖45%以上的辖区人口,覆盖75%以上的重点人群。 补助标准:15元/人。 |
备注:常规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腹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