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派格电器年产3000万米电线电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派格电器年产3000万米电线电缆项目 | ||
建设地点: | 定远县池河镇池阳村拂晓路88号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
项目概况: | (略) 位于定远县池河镇池阳村88号,租赁扶贫车间2000m2。于2023年投资5000万元,购置束丝机、挤出机、绞线机、编织机、笼绞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产轻型橡套电缆1800万米,中型橡套软电缆600万米、重型橡套电缆600万米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于2023年10月8 (略) 定远县发展改革委根据《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准予备案(项目代码:2310-*-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项目挤出、硫化和喷码废气采用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UV光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后排气筒(DA001)中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生活污水(含软水制备浓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冷却水排水一起转运至池河镇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厂房隔声、减振、设置隔声罩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橡胶片边角料、废过滤网和金属边角料、软水制备过程中的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废过滤膜等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区,再集中外售;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液压油及废液压油桶、废油墨桶和废UV灯管暂存在危废库中,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在垃圾桶内,每日由环卫部门清运。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定远县行政服务管理局环境综合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 |
0550-* | 通讯地址: | 定远县行政服务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