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 (略) 年产0.6G瓦时锂离子电池制造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承建单位:江 (略)
项目建设地点: (略) 滨海县工 (略) (略) 北侧、 (略) 东侧6号楼1-3层
投资总额:(略)万元
联系人/电话:陈大桌 (略)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日期,5个工作日止。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负极清洗废水、浓水弃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负极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平板陶瓷超滤膜 (略) 理后与去 (略) 理系统产生的浓水弃水以及经过化 (略) 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 (略) (略) ,进入滨 (略) (略) 处理,后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故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废气包括配料粉尘、正极料浆涂布烘干过程产生的NMP废气、注液过程产生的废气、水蒸气、喷码废气、点底焊废气、激光焊废气,其中涂布烘干废气经NMP回收装置回收后通过20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注液废气、水蒸气、喷码废气经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一套两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2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配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其他未收集的气体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非(略)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及表6中标准。厂区内排放的非(略)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表A.1中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经预测,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需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经现场踏勘,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在今后的规划中,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楼等环境敏感目标。
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使环境空气功能下降。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优化平面布置,采用适当隔声降噪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厂界外声环 (略) 类别3类标准。因此投产后 (略) 域声环境功能下降。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正极清洗废液、废边角料、电池清洗废液、反渗透膜、不合格电池、废包装材料、沉淀池污泥、废活性炭、NMP回收液、废陶瓷膜、正极搅拌桶擦拭废滤纸、收集粉尘以及员工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环卫清运;正极清洗废液、电池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陶瓷膜、正极搅拌桶擦拭废滤纸,交由资 (略) 置;废边角料、反渗透膜、不合格电池、废包装材料、沉淀池污泥、NMP回收液、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全部综合利用 (略) 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在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所以采用的措施是可行的。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环评单位:苏州云 (略)
地址:苏州吴中经 (略) (略) 21号创佳产业园1号楼305室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传真:0512-(略)
附报告表及专项:江 (略)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