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达来呼布镇给水工程于2006年开始建设,水源井呈梅花形布井,2006年建6眼,井径均为325mm,井深150m,降深 *** ~ *** m,单井出水量1920m3/d, (略) 的供水能力为5000m3/d。
近年来,随着额济纳旗城镇规模不断扩大,生活用水量不断增加,城市水资源供需矛盾日趋加剧。为了适应额济纳旗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额济纳旗政府决定在旗政府 (略) (略) 山水源地用来保证城镇用水需求,具体由额济纳旗信达 (略) 实施。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略) 的供水能力由5000m3/d扩建至9000m3/d,新建水源井6眼、井房6座、水源井连接管线3.48km、2000m3清水池4座、沉砂池1座和消毒间1间,新建军民街、胡杨街、居延东街、土尔扈特街、 (略) 、 (略) 、 (略) 、 (略) 共计 *** km给水管网。
2015年12月,额济纳旗信达 (略) 委托内蒙古博海 (略) 编制完成了《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给水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月28日,原额济纳 (略) 以“额环审表[2016]2号”文件对《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给水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环评批复见附件一);额济纳旗信达 (略) 完成建设后交由 (略) 运营。
(略) (略) 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 (略)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 (略)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略) 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是本项目的责任主体, (略) 委托内蒙古 (略) ( (略) )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见附件二);我公司派相关技术人员于2022年3月20日进行了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本次验收范围包括:①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 (略) 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确定的验收范围及监测内容,我公司技术人员编制了验收检测方案,依据检测方案于2022年3月24日、3月25日进行了现场检测,依据检测结果编制本验收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