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 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参加竞标的生产企业需提供:
(1)国家食品药 (略) 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国家食品药 (略) (略) 投报该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属于进口医疗器械的需附进口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检验报告》);
3、如果竞标人属经销商,还需提供:
(1)国家食品药 (略) 门核发的《医疗器械销售企业许可证》;
二、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
时间: * 日至3月2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00
地点: (略) 市 (略) 设备科( (略) 市团山路18号)没有申领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2)领取谈判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3)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三、采购范围及要求:本次采购内容为 (略) 市 (略) 医用显示器二套采购。本次项目的预算为:人民币85,000.00元。
四、地点: (略) 市 (略) 4号楼( (略) 市团山路18号)。
五、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王昕 联系电话: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