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七冶陕西分公司 (略) 一中心项目(地块C)需要,现拟对工程需租赁的吊篮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通过五矿 (略) http://**)进行。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及概况:
ZLP630型 吊篮 70台。
1.2工程建设地点: (略) 南郑区 (略) 一中心项目部
1.3暂定租赁期:5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 (略) 合格供方
(2)需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 %);
(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用于该项目的吊篮和施工升降机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需附相关出厂证明,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6)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7)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3.2招标文件费500 元,投标单位需转账到十七冶专用账户,并备注“集采-吊篮租赁标书费”,中标与否售出不退,注意:请将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q.com),招标方录入后投标人方可登录后在【招标文件报价编制】的投标文件录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非十七冶合格供方的投标人请办理合格供方准入后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方将不予录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
单位名称:中 (略)
开户行:建行马鞍山冶金专业支行
账号:3400 1658 8080 5032 9293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4-3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五矿 (略) 递交投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 (略) 陕西分公司
地 址: (略) 国际港务区五矿金融贸易中心A座23楼
招 标 部 门: (略) 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晶晶
电 话:*
时 间: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