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山市卡施力顿建材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子胶、美缝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日期:2024-02-01
(略) (略) 新能源电子胶、美缝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2月02日至2024年02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6窗口,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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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新能源电子胶、美缝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三角镇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现有项目厂 (略) 三角镇福泽路17号,租用硅谷动力·深中高科技产业示范基地A2栋第2楼A面,生产美缝剂300吨/年。 因企业发展需要,拟租用硅谷动力·深中高科技产业示范基地A5栋1楼(占地面积2156㎡)扩建新能源电子胶、美缝剂建设项目。扩建项目年产新能源电子胶500吨、环氧二氧化硅美缝剂2750吨、聚脲美缝剂660吨、水性环氧彩砂美缝剂1000吨,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劳动定员20人,年生产300天,日生产8小时。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废气中搅拌、聚合、包装、清洗等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恶臭等经“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由24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环节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4m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 (略) 政管 (略) 三角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喷淋废水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反应釜、投料机、压料机、灌装机等生产设备以及冷却设备等,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主要声源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废树脂、废活性炭、废抹布、废原料包装物(不含废环氧树脂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布袋、捕集粉尘及废辅料包装物、废环氧树脂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具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通过源头控制,厂区地面硬底化,分区防渗等措施降低对周围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六)环境风险 项目通过加强原材料运输、储存管理,化学品存储区设围堰,厂内设置1座有效容积为350m3的事故应急池等对事故废水进行收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
公众参与情况 | 《 (略) (略) 新能源电子胶、美缝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 (略) (略) 新能源电子胶、美缝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