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潭城乡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舍陂村、龙洲村)施工招标于2024年12月2日公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公示期间收到对排名第一中标候 (略) 的异议函。经核实,排名第一中标候 (略) 于2024年12月03日参与了永丰县沙溪镇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标,2024年12月05日永丰县沙溪镇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中 (略) ,经查证, (略) 参与永丰县沙溪镇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标使用的技术负责人为孙玉杰,与本标段投标拟投入使用的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现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三、评审 (七)中标候选人排序及中标人确定
3.在投标有效期内,如中标候选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的规定,现依法取消原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的中标资格。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其他内容中第21点有关规定, (略) 在永丰县潭城乡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舍陂村、龙洲村)施工招标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后,现顺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如下:
第一排序人: | (略) | ||
投标报价(元): | #.43元 | 承诺工期: | 120天 |
项目负责人: | 陈江东 | 注册证号: | 闽#8 |
第二排序人: | 江西 (略) | ||
投标报价(元): | #.61元 | 承诺工期: | 120天 |
项目负责人: | 刘明华 | 注册证号: | 赣#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3日止。
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 (略) 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 (略) 理。否则不予受理。向如下单位投诉:
招投标监管单位:永丰县 (略)
监督电话:0796-#
招标人:永丰县潭城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江西好 (略)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