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略) 令第 * 号〕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就 (略) 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略) 听证会, (略) 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略) 如下:
* 、听证内容
(略) 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编制成果
* 、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 * 日(星期 * )上午 * 点
地点: (略) 自然 (略) * 楼会议室(碣阳大街东段 * 号)
* 、申请资格
( * )年满 * 周岁、具 (略) 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依法登记在 (略) 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 * )申请人需熟悉和关注 (略) 地价情况、具备 * 定专业知识,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 、报名方式
本次听 (略) 报名方式。申请人须于 * 日前将报名、申请表纸质(详见附件1、2)送至 (略) 自然 (略) 土地利用股。申请人为个人的,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带营业执照等有效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
* 、资格确认
在审核报名有关资料后,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将电话告知,确认参会资格。
* 、有关要求
( * )参与人员应当忠于事实,实事 (略) 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略) 为,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 * )听证资格 * 经确认,听证会申请人应按时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取消其听证资格。逾期不参加听证会的,视为对听证内容无异议。
( * )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 * )参会人员须提前 * (略) ,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减少人员接触,做好疫情防控。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宏军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