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野三关大桥建设项目巴东县野三关大桥建设项目(ESBD-202309GL-005001001)招标公告 | ntt|||||||||||||||||||||||||||||||||||||||||||||||
招标编号:ESBD-*GL-* | ntt|||||||||||||||||||||||||||||||||||||||||||||||
1.招标条件 | ntt|||||||||||||||||||||||||||||||||||||||||||||||
本招标项目巴东县野三关大桥建设项目已由恩施州发改委以恩施州发改审[202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东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巴东县交通物流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巴东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巴东县交通物流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ntt|||||||||||||||||||||||||||||||||||||||||||||||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ntt|||||||||||||||||||||||||||||||||||||||||||||||
2.1项目概况 | ntt|||||||||||||||||||||||||||||||||||||||||||||||
建设地点:巴东县野三关镇 ntttt 建设规模:该项目起于野三关镇318国道K1464坛子岩处,与318国道平交,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设置野三关特大桥跨越鱼泉河,止点与野三关火车站连接线相接。路线全长0.383公里,桥梁204.3米/1座,单跨150米,停车区1处,平面交叉1处。该项目按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2米,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 ntttt 其他:/ nttt | ntt|||||||||||||||||||||||||||||||||||||||||||||||
2.2招标范围 | ntt|||||||||||||||||||||||||||||||||||||||||||||||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ntttt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ntttt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03 合同估算价:*.85元 n nttt | ntt|||||||||||||||||||||||||||||||||||||||||||||||
2.3其他:/ nttt | ntt|||||||||||||||||||||||||||||||||||||||||||||||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ntt|||||||||||||||||||||||||||||||||||||||||||||||
n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nnntttt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n ntttt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ntttt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ntttt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ntttt 3.6其它要求:3.6.1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1) 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截图,改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并书面承诺;(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4)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5)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n3.6.2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 (略) 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n3.6.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政采贷”业务政策:《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政采贷”业务申请: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 nttt | ntt|||||||||||||||||||||||||||||||||||||||||||||||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ntt|||||||||||||||||||||||||||||||||||||||||||||||
nttt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03日至2023年10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nttt | ntt|||||||||||||||||||||||||||||||||||||||||||||||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ntt|||||||||||||||||||||||||||||||||||||||||||||||
nttt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23日09时00分 tnttt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ttnttt | ntt|||||||||||||||||||||||||||||||||||||||||||||||
6.投标相关事宜 | ntt|||||||||||||||||||||||||||||||||||||||||||||||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nttt | ntt|||||||||||||||||||||||||||||||||||||||||||||||
7.评标办法 | ntt|||||||||||||||||||||||||||||||||||||||||||||||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ntt|||||||||||||||||||||||||||||||||||||||||||||||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ntt|||||||||||||||||||||||||||||||||||||||||||||||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ntt|||||||||||||||||||||||||||||||||||||||||||||||
9.联系方式 | n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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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30日 | ntt|||||||||||||||||||||||||||||||||||||||||||||||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投标人只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注: 1.“完成过”是指项目已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及以上。 2.投标人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 如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均无法查询的,或者上述截图未能反映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的,应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等。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证明材料或相关项目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一个合同中包含上述多项业绩内容可分别计算,但母子公司的施工业绩不能相互使用。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业绩应附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中查询到的“业绩信息”相关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2)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未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若上述资料未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的相关指标,还应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 (略) 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注:应附身份证、“三类人员”C 类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投标人填写《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并书面承诺。 分包意向协议书 *方:(投标人名称) *方:(接受分包合同企业名称) 鉴于*方参加 (招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在遵守《 (略)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分包意向协议: 1.在本工程的投标阶段,*方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中标后,*方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组织和协调工作。 2. *方按照*方的要求提供分包工作投标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资格、分包工作报价、技术文件、经营状况等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方为此提供便利条件,未经*方同意,*方不得擅自降低*方提供的分包工作报价。 3. *方承诺中标后,就本协议约定的分包工作以分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方承担;*方承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并对*方负责。*方和*方就分包工作对招标人(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方拟分包给*方的工作、分包合同金额、分包合同金额占比如下:
5.本协议中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小微)企业(*方)与分包企业(*方)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 中标后,本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双方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未中标或者中标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方和*方各执一份。 * 方: (盖单位章) * 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tt|||||||||||||||||||||||||||||||||||||||||||||||
备注: | n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