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公告湖南明 (略) 60kt/a石墨(炭素)制品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变更环境影响说明相关事宜,相关个人或单位可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湖南明 (略) 位于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西河以西、石虎大道以北、X091以东、东波路以南),建设有60kt/a石墨炭素制品项目,该项目于2013年9月4日 (略) 环境保护局给予的批复文号为郴环函【2013】87号。批复内容为“60kt/a (超高功率石墨电极30000t/a、石墨块10000t/a、超细结构石墨3000t/a、各向同性石墨6000t/a、高纯天然石墨1000t/a、密闭电极糊5000t/a、化工电极糊5000t/a) 石墨炭素制品。主要原材料为:针状焦、煅烧石油焦、煅烧无烟煤、冶金焦、石墨碎、石墨化冶金焦、天然石墨、中温沥青、改质沥青、浸渍沥青、煤焦油等,原辅材料均外购。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材料仓库、沥青库及熔化输送站、生坯成型车间、一次焙烧车间、浸渍车间、二(三)次焙烧车间、石墨化车间、机械加工车间、特种石墨生坯成型车间、特种石墨一次焙烧车间、特种石墨浸渍车间、特种石墨属二(三)次培烧车间、特种石墨石墨化车间、电极糊制造车间、高纯天然石墨粉制造车间、冷煤气站(冷煤气发生炉6台)、配套设施及公用工程。
电极一焙、特炭一焙、二(三)焙等工序的烟气应经各自的电捕焦油器进行净化处理后+70米烟囱(三套、三根)排放;电极二(三)焙烟气应经电捕焦油器进行净化处理后+60米烟囱排放。”
项目于2015年底开始建设,2022年全部建成投产。为降低废气污染,明大公司从源头开始控制,建设过程中改煤气站(煤气发生炉6台) (略) 管道天然气,厂区整个生产工序原需煤气燃烧供热的地方均改为天然气燃烧供热,废气排放中污染物烟尘、SO2、NOx均大幅度减少。废气排放量减少后,明大公司考虑在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排气筒要求高度的前提下,为降低建设成本,改电极焙烧、特炭焙烧工序配套70m烟囱为25m烟囱(一套、一根)排放;改负极材料隧道窑60m烟囱为20m烟囱(一套、一根)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明 (略)
单位地址: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西河以西、石虎大道以北、X091以东、东波路以南
联系方式:*(李)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湖南郡林 (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qjcy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q.com或将纸质版快递至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湖南明 (略) 处。意见提交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