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受沈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 (略) 市 (略) (略) 就"西塔商业街街标雕塑工程"项目以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略) 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西塔商业街街标雕塑工程
2. 采购项目编号:HP(T) ***
3. 采购项目内容及工程量:详见采购文件。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8日内
完成地点:沈 (略) 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次 (略) 要求的服务。
3. 检察机关(公司注册地)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 (略) 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 (略) 会保险关系
5.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6.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7. 安全生产许可证
8. 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9. 本次采购 (略) 勘察,供应商必须准时派技术人员参加,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供 (略) 踏勘确认函回执",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需持有单位有效证明 (略) 踏勘。
10. 投标供应商如外埠进沈施工企业,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 (略) 门备案,并持备案 (略) 投标活动。
三、报名领取采购文件
投标人请于 * 日至 * 日8:30至16:00,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 (略) 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 (略) 会保险关系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到 (略) 市 (略) (略) 经预审后方可报名参与投标,同时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及附件。注:请供应商自备移动存储设备。领取文件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上述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法人身份证除外),如因故不能携带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须经资 (略) 门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 * 仟元整。
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
3. 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五、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略) 时间 * 日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略) 时间 * 日9:0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 (略) 处,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开标地点: (略) 市 (略) (略) 开标大厅。
六、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 (略) 市 (略) (略)
联系地址:中国 (略) 省 (略) 市 (略) 区 (略) 北大街59号 (略) 大厦2楼
邮政编码: ***
(略) :靳敬永 ***
(略) 市 (略) (略)
二○一五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