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执法监督规范化优化升级项目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名称:卫生健康执法监督规范化优化升级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卫生健康执法监督规范化优化升级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件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浙江省新形势下卫生健康行政 (略) 径调研报告;
2.浙江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体系性、规范性建设建议书;
3.浙江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现代化指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单位是 (略) 化管理、团队化合作、专业化分工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长期深入研究党委和政府法律服务需求,研发和推广职能型、前瞻性、精细化的专业服务项目,协助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规范决策和管理行为、创新治理理念、依法完成重大疑难项目,获得“ (略) 律师行业优秀党组织”“ (略) 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17个项 (略) 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产品)目录。作为国家卫健委重大合同常年专项顾问,该单位多次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局、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提供执法规范化法律服务。同时,该单位已连续3年承接我委卫生健康执法监督规范化优化升级项目,有卫生行业监管执法实践中的典型风险点和防控困境点的工作基础和经验,研发和应用并取得了实际效果的系列法律服务成果。鉴于上述情况,因为本项目情况特殊,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不采用单一来源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易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 (略) 朝阳区 (略) (略) 3号楼安联大厦902-906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 系 人:监督局
联系电话:0571-*
传真:/
地 址: (略) 下 (略) 21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571-*
传真:0571-*
地 址: (略) (略) 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