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 (略) (略) 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 (略) (略) 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蕲春 (略) (略) 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2.2建设地点:蕲春县境内 。
2.3 最高限价:62.#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2.4 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5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蕲春 (略) (略) 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含新建#污水干管25.3km,污水提升泵站 4座,配套建设沉泥井352座、检查井214座等;整治入河排污 (略) ;污水监测系统,全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2投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拟派的总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的工程监理业绩和虚假的人员证书材料。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 月28日17:30时止(节假日除外),在 (略) 蕲春县漕河镇 (略) 97G号(湖北 (略) )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带齐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 (略) 蕲春县漕河镇 (略) 97G号(湖北 (略)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联 系 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