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 (略) 财政局针对社会关注热点问题,解读人: (略) 财政局党委委员:张丽,解读如下。
1.问:什么是政府采购?
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问: (略) 县级单位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是什么?
答:货物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单项或批量*元,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单项*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单项*元。
3.问:政府采购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答:政府采购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竞争性磋商
(七)框架协议
(八)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4.问:供应商如何获取采购文件?
答:供应商可在安徽省 (略) (http://www.ccgp-http://**/)的“采购公告” (略) (略) (http://**)的“政府采购”模块线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5.问:想要作为供应商入驻“徽采云”,需要什么流程?
答:供应商可进入安徽省 (略) (http://www.ccgp-http://**/)的“ (略) ”,点击“入驻与配置”,选择“供应商”身份,点击“供应商注册与配置”进行查询,按所述流程操作入驻。
6.问: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之间有何区别?
答: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区别:
(1)适用情形不同。除了共同的适用情形外,竞争性谈判方式还适用:“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两种情形;竞争性磋商还适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2)评分方法不同。竞争性谈判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
(3)响应时限不同。竞争性谈判从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竞争性磋商不得少于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