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绵阳 (略) 拟对三台县煜 (略) (略) (略) 理及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5日-6月2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理及再生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芦溪镇松林村十组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单位:三台县煜 (略) (略)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 (略)
六、项目概况
生产规模:建 (略) 理及再生利用项目,项目用地约 *** .33m2。
产品方案:年处理50万吨建筑垃圾(不含危险废弃物)再生碎石骨料,自然砂占产品总量15%(约 *** .95t/a);机制砂占产品总量25%(约 *** .59t/a);5~10mm米石占产品总量10%(约 *** .63t/a);10~20mm石占产品总量25%(约 *** .59t/a);20~30mm石占产品总量25%(约 *** .59t/a)。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和影响分析
雨污分流制,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和洗砂废水,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 (略) (略) 理;厂内雨水经雨水沟渠进入雨水收集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无废水排放。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包括生产粉尘、车辆运输扬尘、运输车辆尾气和油烟。
对于装卸粉尘,卸料时采用喷雾降尘,排放量较小;对于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扬尘,堆场封闭,四周安装喷雾降尘装置,定期对堆场进行洒水降尘,产尘量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对于投料及转运过程粉尘,封闭生产车间输送带,投料口设置喷淋装置,排放量较小;对于破碎机筛分粉尘,封闭生产车间,安装喷雾降尘装置,生产加工时对产尘点喷淋降尘,生产车间四周设置喷雾降尘装置,排放量较小;对于车辆运输扬尘, (略) (略) 理,限制车速, (略) 面,厂区洒水降尘,规范运输,加盖篷布,严禁超载, (略) 车辆轮胎,排放量较小;对于运输车辆尾气,其产生量较小,通过自然扩散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对于油烟, (略) 理后排放,排放浓度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 -2001)中(油烟浓度≤2.0mg/m3)的要求。
(3)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噪声为设备噪声和车辆噪声,其声压级为50~95dB(A)之间。噪声采取如下治理措施:
1) (略) :将主要产噪设备(振动筛、破碎机及筛分机等)布置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靠近居民一侧的围墙设置隔声板,利用减震和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2)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
3)加强设备保养:加强设备的维护,安排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对生产设备拟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封闭生产车间,设备安装减震基础,如减震垫等, (略) 安装柔性接头;
5)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将工作安排在白天,避免夜间工作;
6)运输车辆以及装载机运输过程采取限制车速、夜间禁止鸣笛等措施,经过居民点缓慢通行、禁止鸣笛。
项目运营期间,物料的运输采用汽车运输,为减少对当地交通及环境的影响,应尽量做到以下几点:
1)项目运输物料时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选择 (略) 线,并尽量避免在22:00~6:00时段运输物料;
2)运输车辆合理分流,避免交叉运输;
3)文明行车,遵守交通规则,行驶时合理限速。
在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本项目的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可得到有效控制。经预测,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 (略) 界噪声排放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2类标准;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泥、废润滑油、含油棉纱及手套和废油桶。生活垃圾经收集 (略) (略) 置;污泥定期 (略) 制砖;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 (略) 置。项目固废均 (略) 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八、 (略) 门意见
按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分类,本项目属于“C4220非金属废料 (略) 理”和“N7723固体废物治理”,按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分类,本项目属于“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中“85非金属废料 (略) 理422”和“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略) 理污泥)、建筑 (略) 置及综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 (略)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 (略) )中的第十四条,“鼓励类主 (略) 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则本项目为允许类。同时,本项目于2021年11月04日在三台 (略) 完成备案,取得《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 (略) :川投资备【2111- *** -04-01- *** 】FGQB- (略) )。经调查,本项目设备不属于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涉及的设备,不属于高耗能设备。
本项目位于绵阳市三台县芦溪镇松林村十组,建设单位租赁土地20亩;根据三台县芦溪镇人民政府和三台县芦溪 (略) 出具的《关于三台县煜 (略) (略) “ (略) 理及再生利用项目”选址的意见》,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用地类型为工矿用地;本项目距离芦溪镇约2.2km,根据《三台县芦溪镇总体规划 土地使用规划图(2009-2030)》,本项目用地不在城镇规划范围内;根据《三台县水禽及湿地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布图》,本项目不在三台县水禽及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 ( (略) 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 (略) 10-1号
邮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