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渭 (略)
关 (略) 嵩明县杨林镇嘉丽泽中信喜丽泽1号公寓705室房地产的公告
(略) 渭 (略) 将于2024年10月4日10时至2024年10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渭 (略) 阿里 (略) 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渭 (略) ,法院司法 (略) 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嵩明县杨林镇嘉丽泽中信喜丽泽1号公寓705室房地产,产权证【云(2017)崇明县不动产权第*号】;
规划用途: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建筑面积:42.23平方米;户型:一室一厅一卫一阳;建成年份:2014年;抵押情况:无;租赁情:2030年9月止。
瑕疵说明: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元;起拍价:*.8元;
保证金:*元;增价幅度:2000元。
特别提醒:
1.有关房屋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2.该房产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煤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
3.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4.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 (略) 咨询电话,请竞买人对中 (略) 名义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二、起拍价的确定:本标的物双方当事人依照法释〔2018〕15号《 (略) (略) 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通过评估方式确定评估结果,本院参考评估结果确定保留价作为起拍价。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陕西共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 (略) 统一安排,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再安排现场看样。联系电话:*(共信人人拍)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 (略) 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个工作日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 (略) 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七、对拍卖标的物的异议: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拍卖开始5个工 (略) 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通知。
八、参加竞拍人说明: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 (略) 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期间相关权利人可在拍卖开始5个工 (略) 提交优先购买申请, (略) 审查,符合条件的设为优先购买人,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尾款缴纳:拍卖剩余价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户 名: (略) 渭 (略) 涉案资金专户
账 号:*9567
开户行:中国 (略)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2. (略)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买受人付清款项 (略) 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特别提醒:个人成交的,买受人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打款凭证;公司、企业等其他组织机构成交的,办理人携带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公司公章、打 (略) 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拍卖机构及辅助服务方: (略) (略) 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委托的陕西共 (略) 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 (略) ,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看样请联系陕西共 (略) ,电话:*
法院咨询电话:091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http://**.cn)”上查询。
举报监督电话:0917-*
(略) 渭 (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