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 (略) 专职工作者队(略)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四 (略) 工作者管理办法》《 (略) 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精神和规定, (略) 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略) 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范围及名额
面向户籍或生 (略) 内的居民,公开选聘2 (略) 专职工作者。具体岗位、名额详见《 (略) (略) 2024年公开 (略) 专职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本次选 (略) 专职工作者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
二、选聘条件
(一)坚决拥护 (略) 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二)身体健康, (略) 事业, (略) 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至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日至2006年12月2日出生),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 (略) 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尚未终结的;
3.受党 (略) 分影响期未满的;
4.在职的村(社区)常职干部;
5.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 (略) 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 (略) 于记录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人员。
三、选聘方式
(一)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报名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09:00至12月4日18:00。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方式。 (略) 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略) 址: (略) (http://**)。
3.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查,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缴费确认。
报名人员填写内容和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在选聘的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考试违纪等情形的,报考或聘用资格即时取消,且责任自负。
4.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费用50元,请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24年12月6日18:00前 (略) 站确认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调整
(略) 专职工作者选聘职位的职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岗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岗位,将调减相应岗位的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4年12月7日前通 (略) (略) 站发布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将及时 (略) 站自动退回到考生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考试组织
本次公开选聘 (略) (略) 委组织部牵头, (略) (略) 委社会工作部具体实施, (略) 纪委监委机关负责全程监督。
1.笔试及资格审查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含加分项);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初级知识及党的建设、社区建设、基层治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14日(星期六)。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考生笔试考试成绩将于2个工作 (略) (略) (略) 站(http://**)公布。对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 (略) 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 (略) 站公布。
(4)加分项目
①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加3分,获得社会工作师的加5分,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的加7分;
②退役军人加3分;
③社会工作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加3分;
(略) 内担任新冠 (略) 排查防控专岗社工两年期满、 (略) 格员三年及以上的加3分;
同时具备多个可加分条件的不叠加,以最高加分项为准。具备加分条件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的需提供社会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退役军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
③社会工作专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应毕业证书;
(略) 内 (略) 格员、新冠 (略) 排查防控专岗社工的 (略) 委政法委、 (略)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12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略) (略) 委社会工作部(地址: (略) (略) 恩阳大道 (略) 民中心2号楼815室)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 (略) (略) 站予以公示。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其责任自负。
(5)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按照选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本次选聘按规定将设置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总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笔试有缺考科目、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计算方式:有效笔试成绩(含加分项目)的平均分×70%。笔试有缺考科目、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6)资格复审。 (略) (略) 委组织部、 (略) (略) 委社会工作部根据选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面试。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接到面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及选聘岗位要求的相关 (略) (略) 委社会工作部(地址: (略) (略) 恩阳大道 (略) 民中心2号楼815室)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如下: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教 (略) 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高中(含普高、职高、中专)毕业学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在此期间因通讯工具停机、关机或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通知到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面试资格审核结束后,将 (略) (略) (略) 站上公布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
2.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如选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选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3.计分及公布
(1)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公布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 (略) (略) (略) 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相应岗位选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高者进入。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学历层次高者进入体检;学历仍相同的,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 (略) (略) 委组织部、 (略) (略) 社会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4.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可提出复查申请。复查 (略) (略) 委组织部、 (略) (略) 社会工作部负责,只能进行一次,且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选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政审考察
(略) (略) 委组织部、 (略) (略) 社会工作部牵头,组织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失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政审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政审考察后报考者本人放弃出现的选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选岗
考察合格 (略) (略) (略) 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827—(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选聘岗位空额,在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选岗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和地点在发布拟聘公示时一并公告。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选岗后,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试用6个月,试用期满,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略) (略) 委组织部、 (略) (略) 委社会工作部备案,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政策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办理了聘用手续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选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选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选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 (略) 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选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违反人事考试规定的参与选聘的有关工作人员视情况依纪依法 (略) 。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针对此次公开选聘进行辅导培训。
(五)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 (略) (略) (略) 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选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 (略) (略) 委组织部、 (略) (略) 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7-(略)
(略) (略) 委组织部 (略) (略) 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
(略) (略) 2024年公开 (略) 专职工作者岗位表
序号 | 选聘单位 | 岗位 | 岗位编码 | 选聘类型 | 选聘名额 | 岗位条件 | 备注 |
1 | 明阳镇何 (略) (1名) | 社区专职工作者 | (略) | 面向社会选聘 | 15 | (1)18-40周岁;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户籍地或生 (略) 内。 | 总成绩拉通 排名选岗 |
柳林镇 (略) (1名) | |||||||
柳林镇铜 (略) (1名) | |||||||
玉山镇 (略) (1名) | |||||||
玉山镇 (略) (1名) | |||||||
玉山镇 (略) (1名) | |||||||
渔溪镇和 (略) (1名) | |||||||
花丛镇 (略) (1名) | |||||||
花丛镇大 (略) (1名) | |||||||
兴隆镇 (略) (1名) | |||||||
关公镇 (略) (1名) | |||||||
关公镇 (略) (1名) | |||||||
关公镇天 (略) (1名) | |||||||
双胜镇 (略) (1名) | |||||||
群乐镇 (略) (1名) | |||||||
2 | 登科街道 (略) (1名) | 社区专职工作者 | (略) | 面向社会选聘 | 8 | (1)18-40周岁;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户籍地或生 (略) 内。 | 总成绩拉通 排名选岗 |
登科街道 (略) (1名) | |||||||
文治街道 (略) (1名) | |||||||
文治街道 (略) (1名) | |||||||
文治街道 (略) (1名) | |||||||
文治街道 (略) (1名) | |||||||
文治街道宝 (略) (1名) | |||||||
司城街道 (略) (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