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7日,位于松江区新桥镇沪杭高铁桥梁检查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上 (略) 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 (略) 、 (略) (略) 、 (略) 和新桥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有关人员即赴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并督促该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 (略) 理条例》( (略) (略) )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 (略) 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18〕7号), (略) (略) (略) 、 (略) 、区总工会和新桥镇人民政府组成了上海 (略) “11·17” (略) 坠落事故调查组。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 (略) 理意见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及事故单位概况
(一)工程承发包情况
2020年12月,上海 (略) (略) (略) 签订了《沪杭高铁桥梁检查设施更新 (略) 营业线施工合同》,承接了沪杭高铁桥梁检查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 佰 *** *** *** 万 *** 仟零 *** *** *** 元 *** 角 *** 分。
(二)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上海 (略) ,2012年4月24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 (略) (略) 6幢230C ,法定代表人:彭平华,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整。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等业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等资质。上海 (略) 安排 *** 雅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
二、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2021年11月17日,上海 (略) 组织施工人员在沪杭高铁松江特 (略) 桥墩施工,其中施工员王丽丽、刘林富、王江明和谢成军在吊篮内进行打孔作业(吊篮距离地面约28米),文明专管员马传华在地面现场监护。16:30时左右完成作业,吊篮内4人准备乘坐电动单人钢丝升降坐板下地面,谢成军坐着坐板下降时,防坠器卡住,坐板只能往回升,上升到28米左右高空,王丽丽、刘林富和王江明拽着谢成军的衣服将其拉上吊篮,突然坐板的钢丝绳断裂,谢成军从高空坠落至地面。马传华见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谢成军 (略) 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
死者:谢成军,男,51岁,安徽省涡阳县人。
(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33万元。
四、现场勘查情况
事故地点位于沪杭高铁松江特大桥,K019+074, (略) 墩,该墩上方围着一圈吊栏,下方围着一圈吊篮,吊篮内有电机、电线、安全带、坐板、安全帽等施工用品,其中一坐板的钢丝绳断裂,墩上设有一防坠器。
五、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吊机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导致钢丝绳断裂,施工人员未正确使用安全带,导致其从安全带中滑落,直接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约28米),是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上海 (略) 未对吊机进行有效的维护保养,未确保防坠器 (略) 于可靠状态,未及时消除吊机到达限位后仍然运行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略)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严, (略) 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是这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综上分析,这起事故是由于上海 (略) 等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的1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的 (略) 理建议
上海 (略) ,未对吊机进行有效的维护保养,未确保防坠器 (略) 于可靠状态,未及时消除吊机到达限位后仍然运行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略)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严, (略) 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 (略) 门对其作出 (略) 罚。
(二)对事故责任者的 (略) 理建议
1. *** 雅娟,上海 (略) 项目负责人, (略)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未有效督促、检查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吊机到达限位后仍然运行、施工人员未正确使用安全带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 (略) (略) 门对其作出 (略) 罚。
2.马传华,上海 (略) 文明专管员,未对吊机进行有效的维护保养,未确保防坠器 (略) 于可靠状态,未及时消除吊机到达限位后仍然运行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略)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严, (略) 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公司对其 (略) 理。
七、整改意见
上海 (略) 要定期对吊机等作业设备开展必要的安全检查和保养,确保安全装置稳定可靠, (略) 作业等危险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措施,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