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 (略) 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清理收储工作,盘活存量工业用地,有效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闲 (略) 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略)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经万年县人民政府批准,本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对江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道路、绿化等资产进行收购,为明确权属,避免争议,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购资产所在位置: (略) 万年县 (略) (略) 江 (略) 内。
二、提出权属主张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9日。
三、提出权属主张范围:对江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道路、绿化等资产提出权属主张和其他法律争议。
四、所需提交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民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证明与江 (略) 存在权属争议的相关有效法律文书。
四、办理地点: (略) 万年县陈营镇万盛大道 (略) 大楼五楼。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仁元 联系电话:*
六、特别注意事项:如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提出权属主张和其他法律争议申报登记,视为无异议,本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 万年 (略) 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
清理收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