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衢江区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衢江区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以南、沪昆高铁以北、下山溪以东、石安线以西地块
建设单位:一清环境管理(浙江)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一期)红线范围内新建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车间、办公楼、维修洗车间、道路、景观绿化及其余配套设施等。
公众参与情况: (略) 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汽车尾气、粉尘等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组织恶臭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水质标准,委托槽罐车统一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后排入上山溪,最终汇入衢江。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011);本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衢 (略) 8号衢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