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海沧区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海沧南部3#排洪渠下游段(港南路-沧江路)工程项目(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203-*-15-01-*),具体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海沧沧江路与港南路之间及沧江路北侧石窟,起点位于新建滞洪区出口处,终点位于远海码头现有暗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水利建筑工程:通过清理上游河道和开挖已掩埋的废弃采石坑形成总面积约32212平方米的蓄滞洪区,重建衙门前水闸1座,新建强排泵站1座、压力箱涵等。
(二)设备及安装工程:新建潜水轴流泵4台、水力监测系统、消防设备、闸门及启闭设备、通风空调系统,配电室电气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及工业电视机系统等。
(三)施工临时工程:施工导流、施工便道、施工房屋建筑等。
(四)高压进线工程:新建电缆约2300米等。
二、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12735.35万元。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本投资概算为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抓紧组织工程建设,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略) 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