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承诺
基本信息
出租方信息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附件材料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西青区赛达二支路30号西青厂房三车间一层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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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 天津市西青区赛达二支路30号西青厂房三车间一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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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别 | 房产 | ||
坐落位置 | 天 (略) (略) 30号 | ||
面积 | 1983.161平方米 | 面积说明 | |
出租用途 | 工业 | 特色 | 交通便利,创业首选 |
标的占用情况 | 占用 | 占用情况 | 其他占有情况 |
其他占用情况说明 | 放置家具 | ||
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 | 权证编号 | 津(2022)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 |
免租期限 | 5月 | ||
免租期限描述 | 整体续期满五年,除去五个月免租期(本项目租赁期60个月,其中免租期5个月,计租期55个月) |
标的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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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略) 天科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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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 195.(略)元 | 租赁期限 | 5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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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租金 | 42.(略)万元 | 租赁到期日 | |
价格说明 | 整体续期满五年,除去五个月免租期(本项目租赁期60个月,其中免租期5个月,计租期55个月) | ||
支付方式 | 季付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 否 |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略)元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 1、意向承租方需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 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竞 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应在项目公示要求的时间和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书面通知的期限内与出 租方商定提交拟签署租赁合同文本并签署租赁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 4、遵守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 ||
保 (略) 理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金的保证 内容及公示约定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 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3、最终承租方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支付 约定押金和交易服务费后,天津产权确认交易服务费到账及收到出租方提 供的已收到约定押金的证明材料后可出具交易凭证,出具交易凭证后最终 承租方已交纳的 (略) 径原额无息返还。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 不涉及优先权 |
是否进场结算 | 否 |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 1、此次出租的房产标的以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出租方预约现场勘察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不予接待。现场勘查后,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现场勘察确认书》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苏丽娜,联系电话:(略),预约现场勘查的联系时间:工作日的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2、意向承租方须在项目挂牌期间在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依规定办理承租登记手续,登记时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查确认书》,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地踏勘并对该出租房产现状已完全知悉且认可。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3、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前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该项目公示指定银行账户。 4、此项目在挂牌期内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本项目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 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商定提交拟签署租赁合同文本并签署租赁合同。 6、承租方应在签署租赁合同起5日内将承租押金(略)元向出租方进行支付。天津产权在收到出租方提供已收上述款项的收款凭证后履行后续交易程序。 7、合同签署完毕后,天津产权确认交易服务费到账及收到出租方提供的已收到约定押金的证明材料后可出具交易凭证,出具交易凭证后最终承租方已交纳的 (略) 径原额无息返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承租方不得合租、未来不得转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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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 无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房地产目前为占用状态。 2、本房产的评估结果为含税价格,不包含与出租房地产相关的水、电、暖气、物业等费用。 3、本项目房产无诉讼、无查封、无担保等情况。 4、该房产有抵押,抵押尚未解除,承租方在承租期内有被收回的风险。 |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 天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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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略) |
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略) |
附件材料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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