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指挥部景洪综合码头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申请》。经核实,申请的宗 (略) 江北街道曼外新寨澜沧江边左岸,距黎明大桥澜沧江下游直线距离约500米,地块面积5837.06㎡,在《澜沧江允景洪至勐罕镇西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35%,建筑限高≤25米(且满足民航限高要求);在《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规划地类为:林地728.04平方米、湿地964.53平方米、乡村道路用地544.47平方米、居住用地35.42平方米、商业服务业用地1125.97平方米、交通场站用地2438.61平方米。经与启用的“三线”划定成果套合,该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
四级航道建设指挥部提出: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综合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的通知》(云政办函〔2023〕10号)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项目(版纳段)现场推进会议纪要》第6期要求,为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满足整治工程实施后航道维护、巡查等工作需要,为船舶通航提供保障,同时完善沿江水路基础设施,现申请将*GB00121号地块的用地性质和规划控制指标调整为:交通枢纽用地,容积率R≤1.0,建筑密度≤25%,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且满足航空限高要求),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1个/250平方米。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略) 人民政府关于澜沧江244界碑至
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指挥部申请调整*GB00121号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批复》(景政复〔2023〕859号), (略) 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1月13日组织专家召开论证会,现将专家组论证的规划控制指标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21日,凡是对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指挥部申请调整*GB00121号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意见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 (略) 自然资源局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 0691-*、 0691-*
附件:论证意见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6日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指挥部申请调整*GB00121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论证会论证意见
2023年1 (略) 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召开关于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指挥部申请调整*GB00121号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经专家组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论证意见:将*GB00121号宗地,面积5837.06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交通枢纽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调整为容积R≤1.0,建筑密度≤25%,绿地率≥25%,建筑高度≤24米(且满足民航限高要求),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1个/150平方米。
专家组成员:段从胜、师维、叶明辉、邹明生、张跃胜
专家组组长:段从胜
2023年11月13日
汇总表
区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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