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安县爱民路延长线建设项目 |
| 广西壮族 (略) 兴安县兴安县爱民路 | | 17305.75 |
| 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贵明 |
| 4304.43 | | 3.2 |
| 2024-12-31 |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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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速度为 3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18米,车行道12米,人行道两侧各3米,沿线 (略) 政道相交,设计全长为961.431m,实施长度为917.968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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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措施: 施工场地经常洒水,保护场地的湿度,清扫施工场地,可大幅降低施工场 地扬尘浓度。 清洗运输车辆车轮,适当装载筑路材料,可有效减少路面扬尘。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加强施工人员生活管理,杜绝生活污水任意排流 |
| 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 (略) 建筑垃圾相关的 (略) 建筑垃圾管理站办理相应手续后,并与县建筑垃圾管理站协商确定垃圾堆放地点,50不得随意扔撒或堆放,减少对环境污染 |
| 有环保措施: 尽量将施工机械(如卷扬机等非移动作业的机械)安置在远离施工场地边界处进行工作或做隔声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将挖掘机、压路机等安排在白天作业,以免机械噪声夜间扰民。使用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标准(3 类标准)的机械作业来得在中午北京时间 12 时至 14 时 30 分)和夜间(北京时间 22 时至次日早晨 6 时)进行。因特殊情况确需在中午或夜间作业的,要报兴安县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
| 有环保措施: 工程中开挖的土石方统一规划,弃土弃渣随挖随走,选择合理地点堆放,并分散小面积堆放,弃渣要夯实。减少项目对取、弃土点的生态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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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