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略) :GDSQTJY ***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白茅岭监狱罪犯食堂食材采购I标段-冻货类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 (略) 682 号天虹商务大厦
中标(成交)费率:上海菜篮子信息肉类批发行情上浮百分之五(5%)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上海市白茅岭监狱罪犯食堂食材采购I标段-冻货类 品牌(如有):所提供的食材应是在保质期内(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略) :项 数量:1 单价:上海菜篮子信息肉类批发行情上浮百分之五(5%)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爱芳、徐凌、夏正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2002] (略) 文件规定、专家评审费参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的指导意见。
收费金额:详见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金峰凤麟府商业房3S (略) ,联系电话: *** 。
若供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数 (略) 提出投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略) 、 (略) (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白茅岭监狱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境内
联系方式:洪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盈和 (略)
地址:广德市金峰凤麟府商业房 3SA 栋 103 号
联系方式:0563-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
十、附件:链接:https:/ *** (提取码:c0z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