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高新(常州)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丰收河南路(朝阳路-中心河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略) 开总发〔 * 〕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丰收河南路(朝阳路-中心河路)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 * 镇,西起朝阳路, (略) 河路,总用地面积 * 平方米。主要建设丰收河南路(朝阳路-中心河路)长 * 米,一般红线宽度16米,道路面积 * 平方米, (略) 市支路,配套实施管道、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 * .23万元,其中工程费 * .92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 * .38万元,预备费 * .93万元。给水、信息、燃气管线等投资 * .53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其余 * .7万元资金由中交高新(常州) (略) 筹集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 (略) 性研究阶段,认真 (略) 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 (略) 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 (略) 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 (略) 招投标工作, (略) 批复 (略) 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略) 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 (略)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 (略) 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 *** -01- *** )
常州市天宁区 (略)
* 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