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新星不锈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略) 要求“列入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的重点单位,可参照已编制的布点采样方案,选择合理点位和指标开展方案编制;未列入调查的重点单位,应编制自行监测方案,经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后执行”。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2023年新增的重点单位根据指南要求制订用地土壤(地下水)监测方案,经专家审查后执行;不属新增的应对照指南要求进行补充完善,开展自行监测。因此依照上述要求,松阳县新星不 (略) 委托浙江 (略) 对《松阳县新星不 (略) 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2024版)进行修订。
本次自行监测过程中,共布设1个土壤采样点,每个监测点采集1个土壤样品,由于S0 (略) 做了防腐防渗措施,使得S02点位表层土无法取样,故共采集2个土壤样品。土壤监测项目为GB#表1中的45项基本项目以及特征污染物:pH、总铬、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土壤监测项目共49项全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
本次自行监测过程中,地下水共布设3个采样点,每个监测点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地下水监测项目为GB/T#-2017表1中的常规指标(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特征因子:镍、总铬、石油烃C10-C40。地下水监测项目共36项,除氟化物、铝、铁及W01、W02的锰和W01、W03的镍超Ⅳ水标准外,其余因子全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Ⅳ标准。氟化物、铝、铁、锰、镍将设为关注污染物,明年继续加强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