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人民医院血液净化中心蜀山分中心装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YZ(2024)114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血液净化中心蜀山分中心装修工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无城镇御 (略) 6幢26-27号门面
中标金额:(略)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王琼、董家友、翟德军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 100 万<成交价≤(略):则代理服务费=100 万元×1.2% +(成交价-100 万元)×0.48%;(2)如成交价≤100 万:则代理服务费=成交价×1.2%。(3)如代理服务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略)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供应商情况: (略) ,项目负责人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未见标注使用时限,不符合安徽省住房和城 (略) 函[2024]137号文件中的要求。
3、业绩:1、20 (略)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 (略) 开城中心学校六店小学运动场装饰装修工程;2、无为大堤长江 (略) 临江管理所装饰装修工程。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本次询价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蜀山 (略)
地 址: (略) 蜀山镇 (略) 街道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芜湖 (略)
地 址: (略) (略) 官陡街道皖江财富广场A3座
联系方式:贺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