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3]36号)要求,现将我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略)
法人代表:张国权
企业所在地址: (略) (略) 陵城区迎宾北大街1922号
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
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
1、废气
B2车间闪蒸干燥废气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采用袋式除尘器技术处理,与B2车间热风炉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汇总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B2车间合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氯化氢、硝基苯类、臭气浓度,采用“碱喷淋+除湿+活性炭”技术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B1车间闪蒸干燥废气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采用袋式除尘器技术处理后,与B1车间热风炉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汇总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原料储罐废气氯化氢采用碱喷淋吸收,B1车间合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氯化氢、硝基苯类、臭气浓度,采用“碱喷淋+除湿+活性炭”技术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锅炉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采用低氮燃烧处理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5排放,目前处于停用状态;污水处理站废气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采用“碱喷淋+活性炭吸附”技术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6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未收集的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氯化氢、硝基苯类。
根据公司例行监测报告,B2闪蒸废气排气筒 DA001 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2mg/m3、2.47mg/m3、467(无量纲),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未检出,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Ⅱ时段标准要求、《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VOCs:50mg/m3、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B2车间合成废气排气筒 DA002 VOCs、氯化氢、硝基苯类、臭气浓度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7.87mg/m3、7.73mg/m3、13.5mg/m3、977(无量纲),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Ⅱ时段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VOCs:50mg/m3、硝基苯类:16mg/m3、氯化氢:100mg/m3、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B1车间闪蒸废气排气筒 DA003 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6mg/m3、1.99mg/m3、407(无量纲)、未检出、4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Ⅱ时段标准要求、《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VOCs:50mg/m3、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B1车间合成废气排气筒 DA004 VOCs、氯化氢、硝基苯类、臭气浓度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24mg/m3、5.04mg/m3、4.33mg/m3、630(无量纲),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Ⅱ时段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VOCs:50mg/m3、硝基苯类:16mg/m3、氯化氢:100mg/m3、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锅炉房废气排气筒DA005处于停产状态,未进行检测;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DA006 VOCs、臭气浓度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84mg/m3、724(无量纲),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要求(VOCs:100mg/m3、臭气浓度800(无量纲))。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氯化氢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328mg/m3、0.72mg/m3、15(无量纲)、0.168mg/m3,硝基苯类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VOCs:2.0mg/m3、硝基苯类:0.010mg/m3、颗粒物:1.0mg/m3、氯化氢:0.2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2、废水
各车间清洗废水,压滤废水、雨水,此外还有生活污水。生产废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三效蒸发器+污泥脱色絮凝+臭氧接触氧化+曝气+三级沉淀”处理工艺,进入光大水务(陵县)有限公司二厂深度处理。
根据公司在线监测及例行监测报告,DW001排放口出水水质pH最大值为7.5,色度最大值为5倍,SS最大值为20mg/L,COD最大值为130mg/L,氨氮最大值为1.5mg/L,总磷最大值为1.38mg/L,总氮最大值为7.96mg/L,BOD5最大值为39.6mg/L,动植物油最大值为5.58mg/L,硝基苯类未检出,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要求及德州 (略) 协议标准要求(pH:6~9(无量纲)、SS:400mg/L、COD:400mg/L、氨氮:40mg/L、BOD5:230mg/L、色度:30倍、硝基苯类:5.0mg/L、动植物油:100mg/L、总氮:40mg/L、总磷:5mg/L)。
三、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1、危险固废包括含盐固废、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袋、以及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均由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危废贮存防控措施:
①地面与裙脚用坚固、防渗的建筑材料,建筑材料与危险废物相容;②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设置导流渠,并建有事故废液收集池;③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类隔开存放;④贮存设施配备防爆照明设施、并设有消防器材;⑤按照规范张贴警示标示,危险废物包装粘贴危险废物标签;⑥危险废物的贮存根据其特性选择贮存器具,确保材质耐腐蚀、密封完好、牢固性强。
四、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1、风险防范设施
风险物质主要为对硝基苯胺、亚硝酸钠、盐酸(30%)、H酸、DASA、间苯二胺、液碱等。
企业针对存在的环境风险,采取防范措施具体情况如下:罐区均已设防渗漏、防腐蚀、防淋溶、防流失措施。建设有事故水池(总容积1000m3),用于临时收集事故废水和泄露物质。
2、环境安全三级防范措施
一级防控体系:罐均设置了围堰,当风险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将事故控制在发生区域内,防止扩散。
二级防控体系:建设有事故水池(总容积1000m3),用于临时收集事故废水,切断污染物与外部的通道,使事故状态下的所有消防废水得到有效收集。
三级防控体系:当发生重大事故,一、二级防控体系无法控制污染物料和事故废水时,关闭排放口阀门,防止事故情况下物料经管线进入场外。同时,厂区门口配备沙袋,将事故废水(消防废水、洗消废水等)控制在厂区内部,作为三级防控。事故结束后,根据废水检测成分委托具有资质单位处理。
3、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2024年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组 (略) 生态环境局陵城分局备案,备案编号分别为:*-2024-009-M。公司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正常开展了“应急预案演练”,日常对职工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