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车辆维修项目 | ||
品目 |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18日14:5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7月19日至2022年07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C92创 (略) 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7月29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C92创 (略) 楼 | ||
预算金额 | ¥ *** 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8005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 (略)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警官,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C92创 (略) 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老师, *** -8005 |
项目概况
(略) 车辆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C92创 (略) 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ZTXMGL-2022-124
项目名称: (略) 车辆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 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 (略)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略) )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 (略) 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 (略) 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略) 、 (略)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略) )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 (略) (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略) )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略)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 (略) 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 (略) 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9日至2022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C92创 (略) 楼
方式:现场获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售价:¥ ***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C92创 (略) 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C92创 (略)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公 (略) (略)
地址:天津市 (略) (略)
联系方式:周警官,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C92创 (略) 楼
联系方式:刘老师, *** -8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 -8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