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惠州市 (略) 提出的办理位于博罗县石湾 (略) (略) 区(一期)方案调整审查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惠州市 (略) 厂区(一期)
申请建设项目规划情况:
惠州市 (略) 拟在博罗县石湾 (略) 北 (略) 区, (略) 为粤(2020)博罗县不动产权第00 (略) 、粤(2021)博罗县不动产权第00 (略) ,用地面积分别为 *** ㎡和 *** ㎡,《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分别于2020年3月3日经十六届县政府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三十次(2020-2次)和2021 年 1月 11 日第十六届县政府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四十一次(2021-1次)审议通过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项目原预审方案于2021年6月 (略) 202 (略) 联审小组会议通过,预审调整方案于2021年7月20日经博罗 (略) 第2021-10次会议讨论通过,用地面积 *** .82㎡,建筑占地 *** ㎡,总建筑面积 *** ㎡,总计容建筑面积 *** ㎡,不计容建筑面积360㎡,容积率3.24,建筑密度 *** %,绿地率10%,机动车停车位640个。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 *** 类和 *** 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项目一期方案于2021年11月 (略) 审查通过,一期技术经济指标如下:用地面积 *** ㎡,建筑占地 *** ㎡,建筑面积 *** ㎡,计容建筑面积 *** ㎡,不计容建筑面积360㎡,容积率3.1,机动车停车位359个。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 *** 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由于设备及生产工艺流程要求,建设单位申 (略) 房一(1-C)建筑单体进行调整,具体为:原建筑首层增加一个物流机械操控平台层(夹层,层高5.5米),增加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原建筑面积由 *** 平方米调整为 *** .2平方米。
调整后,一期技术经济指标如下:用地面积 *** ㎡,建筑占地 *** ㎡,建筑面积 *** .2㎡,计容建筑面积 *** ㎡,不计容建筑面积360㎡,容积率3.1,机动车停车位359个。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 *** 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 (略) 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 (略) 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752) ***
附件:5、关于惠州市 (略) 厂区(一期)方案调整的公示.pdf
博罗 (略)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