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生产实际,制订本项目申报指南。
1、实施目标
以稳定粮食面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开展水稻绿色高产高效丰产片建设。按照任务备案、绿色技术、主体培育、服务责任等“四个清单”要求,创新运行机制,高质量落实建设任务。集成推广水稻高产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突出生产全程机械化、生物有机农药、肥料的示范应用;加大专业化服务组织培育力度,深入开展水稻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大力推进水稻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安全 (略) 场竞争能力。
2、立项的必要性和依据
立项依据:按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 (略) 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宁农计〔2024〕17号)文件所述。
3、项目建设期限
2024年5月—2024年12月
4、申报主体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
由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组织申报,街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为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重点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建设水稻绿色高产高效丰产片,有效利用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示范推广一批优质品种,集成应用一批绿色高产高效生产技术和种养模式。
(2)申报条件
项目区要求交通便利、生产条件好,核心方需集中连片,面积大于1000亩且农田基础设施条件较好,专业化服务水平和技术推广水平高,示范带动效果好。
5、补助对象、内容及标准
(1)补助对象
农技推广部门、专业化服务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
(2)补助内容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专业化服务组织服务补助、必要的物化补助、技术模式试验攻关、技术推广及考核验收。专业化服务作业补助重点补贴制约水稻单产提升的关键技术环节;物化补助重点补贴可提高关键高产技术到位率、提升建设效果的优质高产品种、绿色肥料产品、生物农药、高效植保设备及植保无人机等,项目资金原则上不得用于化学肥料、化学农药等普通农资产品补助;技术推广及考核验收资金重点用于:组织农民观摩学。同时,要加强项目档案建立和管理,对项目实施有关文件、领导批示、项目实施方案、专业化服务合同、技术资料、重点环节的影像资料、宣传资料、财务资料等整理归档,并落实专人管理。
7、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
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分类建立资金使用辅助账。专业化服务作业补贴以服务 (略) 场价收费的形式优惠于农民,由相关专业化服务组织凭专业化服务合同、服务面积、服务档案、项目承担单位证明材料,申请支付项目补贴资金;物化补贴资金,凭集中采购发票与发放档案资料进行报账支付;观摩学均亩产650公斤以上,较当地平均水平高 8%以上。
(略) 高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