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 (略)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法治政府 (略) 署以 (略) 、天津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利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会等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气象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略) 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办事。
我局党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印发了《中共 (略) 党组工作规则》《 (略) 对内公开指南》等一系列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 (略) 署,规范管理; (略) 组集体学法制度,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市要求 (略) 组学习,市局党组书记作了题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气象依法履职能力》的法制讲座。
我局与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天津市气象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气发〔2021〕 (略) ),将气象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天津市气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与气象 (略) 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印发《 (略) 关于印发〈2021 (略) 各直属单位目标考核工作任务及评分标准〉的通知》(津气发〔2021〕 (略) ),把气象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气象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中。
我局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略) 党组管理的领 (略) 考核中,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依法办事和法治素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等内容纳入考核范围和年终述职。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全 (略) 门职能。我 (略) 门“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贡献力量:一是全面推行气象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3个申请材料以承诺书代替;二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2项行政许可事项精简申请材料3个,1项行政许可事项在滨海新区、东丽区范围内实施告知承诺制;三是加强电子证照应用,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涉及营业执照、身份信息等已由电子证照代替,全部实现审批结果电子化; (略) 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四级标准全流程网上办理;五是提升服务属性,新建16项公共服务事项;六是加强政务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印发了各事项监管实施办法,建立了审管联动;七是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制定10项气象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并执行;八是推进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区域评估及“用地清单制”改革。
2.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要求完成涉及《 (略) 罚法》修订、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性政策等方面的清理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气象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完成《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的合法性审查。
3.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我局聘请专职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建立了法律顾问履职台账,对法律问题、法律纠纷、签订合同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求,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在党组文件、重大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内部规章制度、上报请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中起到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了《 (略) 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津气法函〔2021〕3号);组织召开天津市气象法治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对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出了工作要求;按照《 (略) 罚法》规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市、区气象行政执法单位均设有法制审核人员共计11名(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共计105名)。
5.依法履职,公开、公正、文明执法。 (略) 侵占气象探测环境、防雷安全、违规施放气球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11项法定监管事项进行了全覆盖,各项行政行为符合合法性、适当性和规范性要求;按 (略) 要求完成了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对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气象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水平;1人获 (略) 评选的“气象法治工作中表现突出个人”。
6.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我局整合天津市“互联网+监管”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资源,并开发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结果备案微信小程序,与行政审批系统、信用监管平台形成了多极联动,提升了监管效能和信息化水平。
7.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我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未发生不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通报批评等情况,无拒不执行司法机关法律文书情况。
8.推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学法用法。 (略) 有工作人员参加了2021年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全部考试合格;组织召开天津市气象法治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会上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依 (略) 署进行了集体学习和宣传贯彻。
9.加强普法宣传。印发了《 (略) 门2021年普法工作要点》,强调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推动形成新发展阶 (略) 。在日常行政执法中,坚持“ (略) 罚在后”的工作原则,将普法融入执法,针对不同违法行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略) (略) 、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开展宣传。2021年,我局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集中举办综合法律知识竞赛、法律顾问讲法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内容涉及《宪法》《民法典》重要法典,以及《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合同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制作原创法治动漫作品《给个人信息安全上把“锁”》并被评为“天津市法治宣传原创优秀作品征集活动一类作品”;组织开展气象相关法律、标准宣传、气象法知识问答等活动,刊发各类宣传信息40余条,1人获得“天津市气象七五普法先进个人”,天津气象科技展览馆被评为“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优秀品牌”。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目前,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如下问题:
1.立法方面,地方气象法制体系有待完善,《天津市气象条例》修订工作需持续推动,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需进一步加强;
2.政务服务方面,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标准地”出让区域评估后,优化工作流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工作需进一步推进;
3.气象依法治理方面,信息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事前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信用监管等方面的多极联动需进一步加强;
4.监管精准程度有待加强,气象行政执法中,在全覆盖执法检查方面基层执法单位压力较大,信用监管未能发挥足够的作用。
分析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正在修订中,地方行政法规需在其颁布实施后参照修订;?
2.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信用监管等平台的资源整合度、利用率不高,地方各平台、 (略) 与地方功能相似的系统平台未能实现互联互通,政务服务和气象依法治理信息化、现代化能力不够;
3.气象行政执法中,“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信用监管工作机制、全覆盖执法检查方式等方面需进一步创新。
三、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1. 加强气象法制建设。推动地方性气象法规、规章的立法进程;提高立法针对性,加强气象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
2. 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完成气象行政审批“一制三化”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年度重点任务,督促市、区两级在气象政务服务工作中落实改革成果;重点优化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流程,出台配套文件;提升政务服务人员专业素养,组织做 (略) 门政务服务培训。
3. 提升依法履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整合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信用监管等平台的资源,推进系统平台间数据互联互通,加强事前监管、事中事后监管多极联动;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提升气象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
4. 推进气象行政执法改革。活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新全覆盖执法检查方式,在社会管理中引入“标准执行清单”管理,加强信用管理;组织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督促市、区两级气象行政执法单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气象行政执法流程;加 (略) *** 建设,开展执法培训;依法履行监管职能,提升全市气象行政执法履行权责率、监管事项覆盖率、行政执法人员办案参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