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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桂发改发〔2024〕10 号
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桂东县敖山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桂卫发〔2024〕20 号)及相关附件
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根据县委政府部署,同意
实 施 桂 东 县 敖 山 托 育 服 务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 项 目 代 码 :
2402-*-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沤江镇敖山村。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 3125 平方米,新增托位 80 个,其中新建婴儿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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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用房 1585 平方米,服务管理用房 1035 平方米,附属用房 505
平方米。
三、项目单位(法人):桂东县卫生健康局。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 1500 万元,建设资
金来源为:申请 2024 年中央预算内资金 1200 万元,县本级预算
安排资金 300 万元。请按我县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
目投资。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
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 2024 年 3 月至 2025 年 12 月(含报建
审批阶段),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
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 30 日内向我
局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
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
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
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 2 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
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 1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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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
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
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
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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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 年 3 月 1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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