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略) 监所管理支队医疗保障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监所管理支队医疗保障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一、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合同期限届满后,经履约验收合格,且采购人对该年度医疗保障服务进行考核,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满意度高,供应商未有违法违纪行为,经双方协商后续签下年度合同,满足要求后进行续签,每年签订1次,可续签2次)。
履约地点: (略) (略) 监所管理支队, (略) (略) 执法办案支队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前三季度,每季度支付合同总额的25%,第四季度医疗保障服务期满且履约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尾款。付款方式均为电汇。
三、验收标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相关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四、服务需求:
1.1服务 (略) 看守所将派驻一名医生、一名护士实行24小时倒班工作制,且医生需要至少在岗服务1年。
1.2服务 (略) 拘留所将派驻一名医生实行24小时倒班工作制,医生不需要定岗。
1.3服务单 (略) (略) 执法办案管理支队每天派驻医生和护士各一名,在执法办案管理支队24小时值守,保证随时可以进行体检。同时,为执法办案管理支队提供医疗保障服务,派驻人员应定时开展巡检,了解在审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状况,视情况采取必要的诊疗措施。
1.4服务单 (略) 看守所成立卫生所。
1.5服务方在其医疗机构内设立专门用于 (略) 治疗的监管病房(相关装修费用及监管设备由我方负担)。
1.6供应商应属于公立二 (略)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明资料)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合同期限届满后,经履约验收合格,且采购人对该年度医疗保障服务进行考核,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满意度高,供应商未有违法违纪行为,经双方协商后续签下年度合同,满足要求后进行续签,每年签订1次,可续签2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23时59分至2024年11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略) (略) 36号六楼开标室4房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1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供应商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 (略) 理。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 1.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1.6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投标备份文件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加密)方式,*@*q.com,联系人:李喜龙,联系电话:*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监所管理支队
地 址: (略) (略) 兴工街55号
联系方式:崔鑫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略) (略) 39号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诗博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