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和顺县宇 (略) 肉牛养殖及利用牛粪生产双孢菇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和顺县宇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设计生产规模为年存栏量2000头肉牛示范场,年出栏量牛肉4000头;建设60栋种植温室,年产双孢菇1026吨。实际建设生产规模为年存栏量1000头,年出栏量2000头;建设20座四季大棚,12座蘑菇种植间,年产双孢菇200吨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种植区和养殖区,养殖区包括生产区(牛舍4座)、污粪处理区、病畜管理区,种植区包括20座四季大棚,12座蘑菇种植间,以及配套建设的办公区、饲料加工区、填埋井等。未建锅炉和沼气工程,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2012年5月21日,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和发改备案〔2012〕10号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内容为:新建一个年存栏2000头育肥牛规模的示范场,年出栏育肥牛4000头,并利用牛粪生产双孢菇,建设60栋种植温室,年产双孢菇1026吨。
和顺县宇 (略) 于2012年8月委托山西农昌 (略) 编制完成了《和顺县宇 (略) 肉牛养殖及利用牛粪生产双孢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顺县环境保护局(原)于2012年11月12日以《关于和顺县宇 (略) 肉牛养殖及利用牛粪生产双孢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和环函〔2012〕94号)进行了环评批复。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相关内容,企业属于“A0311 牛的饲养、A0142食用菌种植”,且全厂污水未设排放口,属于登记管理。企业于2023年6月8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进行了登记,并取得登记回执(排污许可证编号:*11F001W),有效期自2023年06月28日至2028年06月27日。污染物种类为颗粒物、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且均为无组织排放,仅核定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未核定排放总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公司公开和顺县宇 (略) 肉牛养殖及利用牛粪生产双孢菇建设项目的调试日期: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